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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暴雨中司机之死负责

http://www.CRNTT.com   2012-07-26 10:41:30  


 
  显然,这是立交桥排水方案设计出现了问题,标准过低,应付不了这么大的暴雨。如果说,标准过低是因为排水设施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不好改动,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两三年前泵站出现过倒灌问题,并造成积水的情况下,在如今暴雨之时周围却仍然无任何警示标识、也没有交警疏通,就是完全不可原谅的人祸了。

  造成丁志健之死最直接的人祸,还是救援不力。从丁志健打不通110起,救援行动就一直在被延后。在寸秒寸金的时刻,紧急电话打不通反映出整个城市的应急救援系统没能经受住考验。

  而最让人感到可怕的是,据丁志健妻子反映,现场消防员在其“一再说丁志健是在主路上时,他们依旧在辅路上面无动于衷,真的是一动不动”,“听说有领导来了,他们才下水救人”。人民消防,真的是这样的吗?

  救援过程质疑:是否真的是迅速救人?

  7月25日早上,北京消防官方发布了一条消息,特意说明了“7.21”广渠门铁路桥下积水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这条消息意在说明事故当晚北京消防员已经做得足够好——在广渠门铁道桥下抢救了一个女子,破拆了好几辆车,并对黑色途胜进行了多番拉网式搜索。但并未直接回应丁志健妻子所说“一动不动”、“听说有领导来了,他们才下水救人”的说法。

  消防员们是英勇救灾,还是如丁志健妻子所说“做给领导看”,并无更多的佐证。然而即便从这份缺少时间说明的模糊声明来看,也能发现不少问题——比如,既然明知被困人员是在途胜车里,为何还要先破拆另外两辆车,而不是继续寻找目标车辆?比如,虽然广渠门铁道桥已然汪洋一片,但行车的主路位置不会改变,是否真需要拉网式搜索那么多次才能找到当事车辆?

  “迅速救人”不是自己说给自己就可以了,北京消防当局有必要回应死者家属和网友的疑问——尤其是在事发地附近有3个摄像头,而当晚救援录像却没能保存的情况下。

  ■ 两难困境:救援者的命与被救者的命

  交警可以说“不归他们管”吗?不行

  在丁志健等待救援的这几个小时内,一个引发争议的做法是,当丁志健妻子“不停地求现场的交警赶紧进去救人”时,交警回覆说“不归他们管,要去找消防”。

  交警是否真的说过“不归他们管”,目前也没有更多的佐证。但显然的事实是,交警确实没有去救丁志健。这是否真的“不归他们管”呢?

  按《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交警也是人民警察,毫无疑问应当履行抢险救灾的义务。如果真说了“不归他们管”,有很大的“行政不作为”的嫌疑。而且,在过往的报道中,交警把救助交通事故受害者作为理所当然的报道,比比皆是。所以,交警如果真做了这种表态,无疑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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