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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始末

http://www.CRNTT.com   2012-08-07 11:32:57  


 
当庭翻供

  2010年5月11日,唐娟在永州医院检查出宫内早孕,但5月14日她在从长沙归来的高速路口出现大出血。被紧急抢救后,唐娟被确诊再也无法怀孕了。

  而仅仅在她手术完没多久的6月9日,唐娟又被零陵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了37天。坊间传言,唐娟真正被拘留的理由却是荒唐的“私下接受媒体采访”。

  眼看着该案就要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开庭审理。唐娟曾断然拒绝过被告家属愿意赔偿20多万、庭外和解的要求,记者问她:“你希望的结果是什么?”“让他们死!”唐娟口气决绝。记者了解到唐娟曾向亲友透露,如果法庭不能判他们死刑,她或许会亲自拿刀捅死他们。

  事实有时就是如此巧合:2010年6月的永州枪击案就发生在零陵区法院(当时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发生严重枪击事件,一当事人持枪扫射,导致3名法官当场死亡,3名受伤,嫌凶当场自杀,编者注),而最后自杀的开枪者朱军正是乐乐的干爹。

  2010年12月23日,庭审当天,唐娟和丈夫早早地攥着一袋子的材料,守候在法院大门口,夫妻俩几乎一夜未眠,两眼布满血丝,一脸焦虑和担忧。在上一次开庭现场,唐娟突然情绪失控嚎啕大哭,被迫休庭。她说,“这一次,我一定要控制住自己。”

  唐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法院判令7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4万元,并判处7被告均是主犯,处死刑。据给“乐乐案”提供法律援助,来自北京的代理律师沃兴伟表示,此案使她的整个家庭千疮百孔,社会危害极大,所以诉求法院从重判处。其中,184万元的索赔,包括乐乐医疗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由于沃兴伟律师22日刚接手此案,他为唐娟列出提纲,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由公诉人和唐娟直接提问。这是唐娟最为痛苦和难受的环节。她说,每一个涉及女儿被逼卖淫、遭轮奸的提问,都如同针锥刺心,句句滴血。

  周军辉是第一个接受讯问的主犯,他语气低沉,多次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随后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秦星,这个出生于1982年、身材瘦小的女子在庭审上哭诉并对之前供述的强迫卖淫行为拒不承认,称自己没有强迫乐乐。她还极力维护男友陈刚,否认他是这家休闲中心的老板。陈刚亦当庭翻供,拒不承认且态度嚣张。

  而在强奸罪的审理中,刘润、蒋军军、兰小强与秦斌(2010年7月刚被抓获归案)也接连翻供。刘润和蒋军军更狡辩:“我当时看她好像有十七八岁了。我们不是强奸,只是嫖娼。罚几百块钱就可以了。”此举激怒了唐娟和张海。唐娟抡起矿泉水瓶朝蒋军军砸去,场面一度混乱,幸而被庭警制止。

  在控辩双方答辩的过程中,公诉人称,他办强奸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情节如此恶劣,嫌疑人如此毫无悔意、态度嚣张的。而被告人秦斌的律师更是当庭怒骂了几名被告——虽然他的职责是维护秦斌的合法权益。

  鉴于案情重大,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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