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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振快:再评韩德强打人 领袖可以批评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28 11:01:31 |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毛泽东很多错误,并且认为毛泽东应为这些错误“负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是革命领袖,情况特殊。那么,从法理、学理来看,对作为领袖的毛泽东能否批评呢? 在党内四千高级干部讨论《决议》的过程中,中直机关一位70岁的老同志陶白说:“会上我们敢于比较深刻地批评我们党的领袖,也就是说,敢于摸老虎屁股,这是前所未有的,至少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的。这次所以敢于比较深刻地批评已故的和还健在的党主席,不是过去没有觉悟,没有看法,而是不敢讲。”这段话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党的领袖是可以批评的,二是以前“不敢讲”。 “不敢讲”--即对领袖不敢批评有历史原因。文革中,曾出现任何对领袖“不敬”即罹祸乃至丧命的悲剧。尤其是1967年的“公安六条”,规定“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很多人因此而命运悲惨。“公安六条”被很多人看作恶法而臭名昭着,1979年被宣布撤销。 毛泽东是党的领袖,也是政府首脑。作为党的领袖,党内是可以批评的。从共产党的理论来说,领袖来自人民,领袖为了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作为政府首脑,在法理上,也就是政府官员,或曰公务员。而根据现代文明原则,对于政府官员是可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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