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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

http://www.CRNTT.com   2012-10-06 09:20:09  


 
  正式谈判日方提出要求删除“中国放弃请求权”的“权”字,触怒周恩来,但中方最终接受

  中日正式谈判时,在第一次外长会谈上,高岛益郎外务省条约局长按照准备好的“日中联合声明的对中说明要项”进行说明,其中有一条,“坦率地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对我国要求赔偿的(以下2字脱落,编者注)”,但是因为“日台条约”已经放弃了赔偿请求,所以要求删除“中国放弃请求权”的“权”字。(《中日关系:从战后走向新时代》,[日]毛里和子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P63) 

  高岛的这一说明触怒了周恩来,周在随后的谈判中批驳了高岛关于放弃战争赔偿的说法,他说:“高岛在上午外长会谈中的发言,我认为不是田中、大平先生的本意。你们条约局长说蒋介石已在‘日台和约’中宣布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主张在这次联合声明中就不必再提赔偿问题了,这个说法使我们感到诧异和震惊!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在中国大陆,蒋介石是逃到台湾、在《旧金山和约》之后签订‘日台条约’的,那时他已经不能代表全中国,放弃赔偿要求是慷他人之慨。我们放弃赔偿要求,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因负担赔偿而受苦,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经不要了。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绝对不能接受!我是个温和的人,但听了这个话也不能忍受。”

  随后,田中首相当场表示:“拜听了放弃赔偿的发言,充分理解了周总理的话,中方从大处着眼,本着互让的精神处理问题,超越恩仇的立场令人感动,日方坦率地评价中方立场,并再次表示深切的谢意。日方确有国会、自民党内部的问题,日方困难源于和中国政治体制不同,日本不是社会主义,会出现反对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意见,但相信能够克服。”实际上,尽管田中首相在访华之前就已经从多个渠道得知中方准备放弃对日索赔,但内心仍然有所疑虑,准备跟中方“当面确认”放弃索赔的承诺,甚至做好了“如果中方要求赔偿就立即回国”的心理准备。直到听周恩来当面表示中方准备放弃对日索赔才放下心来,表现出愿意妥协、推进谈判的积极态度。因为中共中央早在1960年代就讨论了对日索赔问题,并决定放弃索赔要求。所以周恩来总理交给竹入的关于中日联合声明的八条三项方案,其中之一就是中国放弃战争赔偿要求。(《回顾与思考:从解密的日本外务省档案看40年前的中日邦交正常化》,林晓光,《领导者》2012第六期)

  但是最终中日联合声明中并没有写上“权”字:“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至于当年中方为何接受了日方这一建议,仍有待新的资料解密。

  中方要求日方明确表述侵华战争的侵略责任,日方只是表示“深刻的反省”

  在正式谈判时,中方要求日方首先在国际法的意义上明确日本发动和进行侵华战争的侵略责任。但日方回避了侵略责任的明确表述,只是表示对于过去通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重大损害进行深刻的反省。为说服中方,大平外相特意就此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这里的“责任”一词并不包含具体的、特别的意味,而是应该理解为对于伴随加害事实的责任进行充分反省的意思,也就是造成了损害,感到了责任,进行深刻反省的意思。中国外长姬鹏飞对大平的解释表示同意,因为在中方看来,重要的是日方有无为侵略战争道歉的意识和姿态,至于道歉使用什么样的词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主要靠日方自身的反省和觉悟,不是施加外部压力就能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不能因为对文字和语词的表述进行过多讨论,而偏离了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大方向。双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联合声明文本是这样表述的:日方痛感过去日本国通过战争给中国国民重大损害的责任,并进行深刻的反省。尽管这一表述没有明确的“侵略”字样,也没有提到日方应该给予中方赔偿的责任或义务,但毕竟是战后以来,日本政府在与各国发表、签署的共同声明或双边协定等国际法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承认了日本的战争责任,并表示要进行深刻的反省。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并没有把在中日联合声明中的书面承诺转化为如何在政策措施上切实履行这一责任,如何在社会上、思想上进行深刻反省的制度性、自律性的法制化规定。(《回顾与思考:从解密的日本外务省档案看40年前的中日邦交正常化》,林晓光,《领导者》2012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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