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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行人等待超忍受极限

http://www.CRNTT.com   2012-10-30 11:38:40  


 

  ■ 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最大诱因

  忍受接受等待时间是设置信号灯周期的重要参考:英德行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之内,中国为70~90秒

  在交通信号灯的研究领域,“忍受等待时间”或者“行人可接受等待时间”,是设置信号灯周期的重要参考。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是体现行人过街心理的重要指标,也是交叉口信号控制的必要约束条件。

  国外很多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在大量细致调研基础上确定该值,作为本国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参考依据。如英国N. Rouphail等人通过对有、无信号控制两种交叉口处行人延误和强行穿越行为的研究,得出英国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为45~60秒,在德国道路与交通工程研究学会公布的《交通信号灯控制会灾难:德国线性规范》中的相关数据表明,德国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德国的马路红灯最长时间不超过60秒。

  同济大学相关课题组,在杭州市区就做过“最大忍受等待时间”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在杭州市进行的小样本调查,初步确定杭州市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秒到90秒”。

  中国人忍受等待时间远超过90秒的等待极限:以杭州为例,市区路口红灯时长普遍超过100秒,最长达145秒 

  在中国首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交叉口信号控制行人过街可忍受等待时间不宜大于80秒。而根据《青年时报》记者在杭州闹市区中山北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等8个路口走访发现,杭州闹市区路口红灯时长普遍超过100秒,等待红灯时间最短115秒,最长则达145秒。此外,相关调查显示,在上海主要的信号控制交叉口周期往往在180s以上,有的甚至达到240秒到300秒,行人过街等待时间超过120秒甚至180秒。

  研究表明,行人等待时间小于行人最大可忍受等待时间时,行人基本能够按照信号灯色通行,行人交通流的可控性较好;反之,行人交通流的可控性较差,强行穿越机动车流的行人比例很高。交通信号灯设置的不合理,导致行人等待时间大大超过其可忍受等待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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