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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以“国统会”一中涵义来理解此类议题

http://www.CRNTT.com   2012-12-04 09:01:24  


 
  其二,是中央社记者对台湾船舶在海南省所辖海域包括的三沙市等南海海域航行安全的担忧的问题,其实这项地方性法规所规范都是“领海”,并不包括联合国《海洋公约》所指的“经济海域”等。即使是“领海”,也还有一个外国船舶可以“无害通过”的便利。何况,台湾船只并非是外国船舶,因而无需杞人懮天。

  而“陆委会”对中国大陆新版护照的地图涵盖了台湾地区,及载有台湾日月潭、清水断崖的图片,进行抗议,声称这是“中华民国领土”,不是大陆统治权所及,大陆这种“昧于事实”、“挑起争议”的行为,“伤害了两岸的互信基础”,“中华民国政府”绝不会接受,遭受到台湾地区舆论“违宪”之后,又再发出“新闻稿”,指责大陆的做法是“违反“九二共识”,呼吁大陆方面“尊重两岸分治事实”。

  “陆委会”的作为,倘是担心民进党又见缝插针地进行攻击,而不得不作个“样子”的话,这尚可理解。但倘若是“硬桥硬马”,代表其真实立场,则大可值得商榷,因为就如外界批评的那样,是属于“违宪”的言论了。

  实际上,“九二共识”只是因应两岸之间进行谈判的灵活措施,而不及于涉及到国家主权的范畴。相信,即使是马政府在对外政策中的主张,也仍是按照《中华民国宪法》中“固有疆域”的主张那样,“中华民国”对主权是及于整个中国大陆甚至还包括外蒙古的。如果在对外宣示领土主张时,是以“一中各表”及《两岸关系条例》的定位来申述之,那就不啻是在宣扬“两个中国”。何况,现行的《中华民国地图》,也是将整个大陆也涵盖进去。

  其实,如果“陆委会”那么强调“九二共识”,就应回忆在“九二共识”形成的过程中,台湾方面是以“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论述为依据的。既然如此,“陆委会”就应建议马英九“总统”,将陈水扁宣布“终止”的“国统会”和《国统纲领》恢复过来。这是理直气壮的:

  其一、马英九有份参与《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拟制工作,这是马英九的“历史地位”之一。其二、“终统”是陈水扁的分裂国土行为,而陈水扁已被两岸民众以至是国际社会视为在政治上大搞“台独”,在私德上疯狂贪腐的坏人,将被他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就是孔夫子和国父孙中山先生所说的“大道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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