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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族圆安居梦别靠公积金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04 10:42:09 |
近日,“住房公积金行业间差距超30倍”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专家表示,公积金因制度缺陷而致“劫贫济富”。公积金采用强行缴存方式,但使用却有条件。低收入者往往无力支付首付,成为净储户,而储蓄利息又非常低。高收入者可支付首付,并能享受低息贷款。 ■ 运营低效,闲置贬值 住房公积金制度偏重于资金的归集,忽略保值、管理,公积金领域亿元大案频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条例》中指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按照以上的指导思想,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以来偏重于行政管理、注重资金的归集,现在全国缴交的公积金数额已经相当庞大,而且随着执行力度的加强,缴交的数额也不断的增加。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及其合理运用的重要课题却一直被忽略。中心由于没有成本效益观念和经营渠道,而只能依靠被动吸储,消极融资。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决定了住房公积金运行的主要目标是资金的安全,并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这一运行目标决定了公积金在各行政区域内循环和封闭运行的模式。封闭运行虽然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但使其有着收益低、增值途径少等局限性,也限制其自我积累。 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过于巨大,所以即使运营效率极低,无论是存入银行还是购买国债,仍然能够产生巨额利息。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是多少,购买了多少国债,收益多少,则至今没有公开数据。而公开报道过的住房公积金案件,从2003年的3起,2004年的8起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17起,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额也从2003年的1.16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7.9亿元,2006年更是达到最高峰10.8亿元。 公积金缴存余额逐年增加,2011年年底已达2.1万亿,公积金跑不过通胀,面临不断贬值的风险 据2005年8月央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全国仍有沉淀资金2086.3亿元。2006年末,缴存总额为12687.37亿元,缴存余额为7870.96亿元。截至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余额为4107.58亿元,扣除必要的备付资金后,全国仍有沉淀资金2186.55亿元,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22.76%。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显示,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继续稳定增长,缴存余额超过1.2万亿元。截止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3.9万亿,缴存余额2.1万亿元。资金闲置已成为普遍现象。大量资金沉淀,没有发挥效益。 由于重管理、轻经营的行政化管理思想的指导,全国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遍缺乏资金营运的理念。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可以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银行贷款三种方式实现增值收益。这些投资方式的收益又如何呢?我们可以进行初步推算: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五年期国债年收益率约为6%,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4.75%,2011年全年CPI比上年增长5.4%。贷款利率、国债收益率、银行利息均,只有国债年收益率略微超过CPI涨幅。在通货膨胀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大量闲置与抵消率运营使得百姓缴存的这部分资金不断贬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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