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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民生改善为目的的城镇化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3-01-11 08:44:35  


 
  三、确立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思路

  文章认为,中国城镇化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积极稳妥地走出一条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第一,协调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互动是现代化最主要的演进方式。城镇化应与工业化相适应,与发展水平与经济实力相匹配。如果城镇化过分超前,就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加、贫民窟增多等社会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会带来不利影响。拉丁美洲的“城市人口大爆炸”固然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但也引起了包括贫民窟在内的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而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又会导致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错位,不仅“三农”问题更加积重难返,而且工业化也会停滞不前。从政府来说,要根据工业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制定城镇化发展目标与战略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城镇化的水平与质量。

  第二,城镇化应与农业现代化共同发展。城镇化的过程并不完全是表面看来农民脱离农业进城的过程。这一过程应该是通过农村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致使农业劳动生产力出现剩余,从而向城镇转移而实现的。而并不是像巴西那样,地主圈占了农民的土地,失地农民大量涌入城市的过程。在国家宏观经济层面,应统筹城乡的协调发展,通过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加快发展推进城镇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应重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护,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以坚实的农业基础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可靠支持。城镇化的过程也不是城乡差距拉大的过程,城市发展应该与农村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城镇地区要加强对乡村的反哺作用,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增长,改变城乡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三,城镇化进程中需重视社会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绝不仅仅是乡村人口进入城镇,而是乡村人口城镇化和城镇现代化的统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统一。乡村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进程中量的增加过程,是城镇化的外延,是城镇化的初级阶段。城镇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则是城镇化进程中质的提高,社会文明由低级向高级阶段的发展演进,进城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的城镇化,是城镇化的内涵,是城镇化的高级阶段。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不但要重视城镇化发展速度和城镇经济的规模,也要重视社会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民主、法制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第四,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并举。推进城镇化需要统筹谋划布局,既要遵循经济规律,也要考虑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和空间均衡发展的要求,抓紧制定城镇化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实行差别化政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别是要提高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在促进东部地区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同时,对中西部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要研究加快培育新的城市群,形成新的增长极。

  第五,建立有效推进城镇化的新的体制与机制。一是完善规划体制。进一步强调城镇规划的硬约束,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规和政策,搞好新一轮城镇规划并严格监督规划的实施。加强城镇体系的规划工作,尽快制定中国重点城镇群的规划方案。大城市要防止“空洞化”;中小城市要防止盲目扩张;小城镇则避免遍地开花。城镇基础设施要统筹规划,地上地下基础设施要全面兼顾,少搞形象工程。二是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分离户籍制与福利待遇的联系,逐步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为城市居民,让更多的农村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的农民更好地融入城市。三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办法,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承包地和宅基地带来的财产权益。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促进农村集体土地的公平流转,使农村集体土地出让与国有土地出让同权同价,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四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五是促进城市政府从“经营城市”向“规划城市”并“监督规划实施”的理念转变,让市场去“经营城市”,营造一个市场化的推进城镇化的机制。六是改革城市财税金融体制,变“卖地财政”为规范的“土地财政”。提高土地保有成本,降低土地交易成本,形成规范化的土地市场化,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统筹经营管理与土地出让、交换和开发有关的所有资金来源和用途,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进入城镇建设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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