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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化来解城镇化制度之困

http://www.CRNTT.com   2013-01-15 08:30:09  


 
  文章认为,当前,城乡最大的不平等源自土地制度的不平等。中国城市的迅速发展是得益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是得益于国有与集体两种不同类型的土地,通过将农村集体土地低价征收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其通过“招拍挂”的方式高价售出,城市政府获得了大量的城市建设资金,也就是俗称的“土地财政”。不可否认,正是因为市场化的推进,使得土地作为资源要素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才产生了巨大的价值,但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在交易方式上是有限制条件的,对集体土地而言,只能卖给政府变成国有土地,而国有土地是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进行交易的。这种不平等的做法,无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在社会管理上,其不可持续的弊端已经显露。

  因此,必须通过市场化来形成城镇化制度的倒逼机制,从而能使城乡资源都能变成资产,特别是改变城乡要素的单向流动。要对绑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上的福利进行估值。在估值之前,首要做就是确权。城市资源相对产权明晰,所以城市的资产都有价,能进行交换,有一套完善的市场交易体系;但是农村资源如农村住房,有些地方已经是第三轮或第四轮建房高峰了,由于产权不明晰,由于不能变成资产,也不能进行市场交换变现,这些投入都变成了沉没成本。确权后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化制度,来保证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

  文章强调,城镇化作为最大的内需潜力也离不开市场化的推动。扩大内需的本质是要让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起来,要素不流动就产生不了价值,也就产生不了内需。只有让城乡要素有价值,然后再提供城乡要素自由交易平台,才能让这些要素自由流动。只有当城乡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起来,当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资源能转化为资产或资本的时候,城镇化才有可能真正地把农业转移人口变为市民,否则任何只强调单方面要素的流动或价值或吸引力,是不可能真正解决中国农民进城问题的,也是不利于推进城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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