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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岸如何在国际上进行公共外交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13-04-04 00:13:44  


 
  (一)两岸在公共外交领域合作的范畴

  按照一般的定义,“公共外交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文化交流、信息专案等形式,瞭解、获悉情况和影响国外公众,以提高本国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进而增进本国国家利益的外交方式”。而“新公共外交则强调双向对话,将公众视为意义的共同创造者与信息的共同传递者”。①每个国家对公共外交的定义是有区别的,“就中国而言,公共外交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普遍参与,借助传播和交流等手段,向国外公众介绍本国国情和政策理念,向国内公众介绍本国外交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举措。”②

  有关两岸在公共外交领域合作的范畴应有其特有的界定。尽管目前两岸尚未统一,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因此两岸间的交流活动不属于公共外交范畴,它只是一个国家间的内部交流。不过,我们也注意到,由于全球公民社会在当代外交中的角色地位日益提升,两岸在国际社会有较多的合作推动公共外交活动的空间,因此两岸在公共外交领域合作的范畴是指两岸在国际社会为共同目标而进行的协作交流活动。

  在李登辉主政后期和陈水扁主政时期,由于台湾当局将两岸关系定位为“两个中国”、“一边一国”,竭力在国际上谋求确立台湾为“与大陆对等的、独立政治实体”或“主权独立的国家”的地位,大陆为维护一个中国原则与之进行不懈的斗争,两岸在国际间的较量相当激烈。2008年5月,国民党在台湾重新执政,两岸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基础上积极展开各项交流交往,两岸关系进入了和平发展的新时期。在国际活动方面,马英九当局将大陆政策的位阶定于对外政策之上,以“活路外交”避免与大陆发生冲突对抗,大陆也在此问题上展现善意与包容,从而使台湾的涉外活动空间增大。

  从过去四年多两岸在国际上的互动情况看,只要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两岸在国际社会就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础与政治目标,两岸的利益交叉点就会增多。因此,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时期,两岸在国际社会合作进行公共外交的机会越来越多,台湾在国际上的活动余地也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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