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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失守,谁都难逃“互害”厄运

http://www.CRNTT.com   2013-05-09 11:19:46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一个“互害”社会里,同样没有人能置身事外。不论是食品安全,还是建筑质量,不论是山西的黑砖窑,还是佛山的小悦悦,不论是安元鼎事件,还是各种环境事件,互害型社会所展示的尊严感以及安全感缺失,无疑是整个社会道德沦丧的一种反映。于是,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一个多么奇特的时代场景之中: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害者时,每一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在成为那个作恶者。我们一边对于道德沦丧的状况感同身受并深恶痛绝,一边却又常常变成自己所痛恨的那种人。这到底是国民劣根性所在,还是一种酱缸文化的继续?

  一个社会的道德现状,绝不是一件与我们大多数人无关的事情。如果说社会道德沦丧,那么又是谁构成了这个社会?而当我们每一个人都开始抱怨社会道德已经严重沦丧之时,我们每一个人本身,难道不同样是它的参与或推动者吗?这不是可以埋住鸵鸟头的沙子。不论是向更弱者抽刀,向更强者献媚;不论是更多地孰视无睹或同流合污,还是种种向不确定的社会公众输出一些不以为意的恶;不论是欣欣然拥抱社会道德的状况如鱼得水,还是在假装落寞之余以道德的现状作为自甘堕落的理由,其实最终在加剧社会“互害”的程度,也在进一步恶化我们的道德生存环境。

  我们最终需要有徐清元式的觉醒与悔悟,最终需要从“互害”式社会中走出来。在这之中,不仅需要少一些受害者心理,更应少一些报复社会的心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与此同时,勿以社会道德沦丧来作为个人缺德的理由,勿以体制问题作为我们逃避公民责任的借口。人人守底线,社会才会有底线。除此之外,任何对于道德现状的顺从,对于公民责任的规避,都不可能使社会实现有建设性的道德重建。良好的社会道德,亦即公民社会目标之所在。而所谓公民社会的培养与发育,不就是一个政府组织与民间社会共同成长的过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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