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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马会,马哥你就大胆向前走吧!

http://www.CRNTT.com   2013-08-16 08:21:49  


 
  消息传回台湾后,“陆委会”当即作出呼应。“陆委会”发言人吴美红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马英九过去曾说,若能得到人民支持、在不损及“国家”尊严与立场的情况下,不会完全排除与习近平在任何场合、包括国际会议上会面的可能。 

  吴美红还指出,两岸领导人会晤应在有利两岸人民福祉及两岸关系改善的情况下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陆委会”主委王郁琦在谈到“习马会”时,一再强调马英九必须以“总统”身份;但今次吴美红这个按程序必须经过王郁琦核准的发言,不再坚持马英九在“习马会”中的身份必须是“总统”,并使用了“两岸领导人”的词汇,与北京的语言习惯完全相符。

  因此可以说,台北对马英九实现“习马会”的意愿、标的及技术方式,都已经基本成型。至于“条件还不够”之说,只不过是为了迷惑“台独”势力,防避节外生枝,而作出的缓冲姿态而已。

  实际上,马英九过去对实行“习马会”所提的几个条件,都已基本具备。其中最为着意的“得到人民支持”,由于几家民调机构的调查数据都显示,有七成或以上的民众支持“习马会”,这已超越了泛蓝阵营的“基本盘”,而且也符合“大多数”的量化指标,因而已经是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至于“不损及国家尊严”,现在已经由马英九自己进行“解画”,不是以“总统”身份,而是以“经济体领袖”的名义,这本来就是“APEC”的定位决定及实施惯例,在“APEC”场域上的“国家尊严”之说,只是李登辉、陈水扁的“阿Q精神胜利法”而已,马英九又何必“东施效颦”?还是实事求是地回到“APEC”的基本面为好。

  实际上,“经济体”,这是极为准确的定位。“APEC”在解决中国席位问题的处理方式,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不同,是成功地处理国际组织代表权的案例,应该成为其他国际组织处理此类问题的可资借鉴的范例。“APEC”是仅有的几个同时接受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地区作为完全会员的国际组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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