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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际金融新秩序如何发挥中国的作用

http://www.CRNTT.com   2013-09-01 08:27:21  


 
  构建金融危机预警体系

  文章指出,为实现未来十至二十年全球金融稳定,防范可能出现的国别性、区域性甚至全球性金融危机,各国需加强协调与行动,构建早期危机预警系统,尽早甄别金融风险,提高全球金融风险预警的有效性,使决策者可以实施相应的危机应急计划。

  第一、多边金融机构将与各国一道进一步加强跨境危机预警合作。包括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对国际资本的投机行为进行提前预警,保证国际资本自由有序流动;制定跨境金融危机预警合作的原则、组建关键的数据库、金融监管当局签订协同行动意见书等。

  第二、协作开发早期危机预警体系,鉴别隐患新来源。未来G20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与各国、区域性组织一道协作开发早期危机预警体系,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应用定量分析侧重分析跨行业、跨市场、跨国家传播的金融风险,在确认隐患之后,量化最终形成危机的可能性,评估其带来的实际影响。

  中国应进一步融入国际金融新秩序

  文章提出,中国作为国际金融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和决策者,应在加快国内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多边金融机构治理的过程中,进一步融入国际金融新秩序。

  第一,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国需要建立适合自身经济发展需要的国际金融中心,这是融入国际金融新秩序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推进金融子市场之间的连通互动,推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多品种、多渠道的金融市场发展。二是要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支付清算体系的建设,为境内外投资者的金融投资提供支付清算通道。

  第二,完善稳健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未来中国财政政策要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对总需求的有效调控。未来中国货币政策要以币值的基本稳定为主要目标,对内严格控制通货膨胀、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第三,坚持审慎的金融监管。中国不宜盲从欧美等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举措;中国应赋予央行主监管协调人的地位,以加强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在国际上,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避免中国成为未来国际资本套利的对象。中国应从预警方法、预警指标、预警模型等方面入手,通过技术和制度的密切结合,有效保证金融危机监测长效机制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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