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追讨裸官海外赃款:手段不少,阻碍也多

http://www.CRNTT.com   2013-09-06 11:39:48  


 
  ■ 在国内请求境外警方协助,或引渡犯人再追赃

  根据双边警务合作协议,可直接请求境外警方协助追赃并返还,途径更便捷

  相比民事或刑事诉讼等方式,警方之间直接取得联系的途径相对更便捷。在明确指出腐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该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腐败犯罪所得,其合法所有权属于被害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后,可以向境外警方直接提出追赃并协助返还的请求。

  目前为止,中国警方已与50个国家的内政警务部门签署了双边警务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等,其中规定了包括赃物追回等方面的合作内容。如2001年《中越政府关于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合作协定》明确了在“移交赃物、证据”方面开展合作,又如与乌克兰、意大利、白俄罗斯、老挝等国家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以服务于境外腐败资产追回。

  根据引渡协议移交犯罪嫌疑人时,附带移交被收缴赃款赃物,即便引渡未果,可照样追缴,广东陈满雄案中陈氏夫妇在引渡中,即被扣押在泰财物一批

  如果双方签署了引渡条约,在犯罪嫌疑人被同意引渡的同时,可以要求被请求国执法机关随案移交赃款赃物。目前,根据2010年《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的统计,中国已与3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加入含有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28项多边公约。这些引渡条约和有关公约一般都规定了在准予引渡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移交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即在被请求引渡国家的法律许可范围内,应当扣押在其境内发现的犯罪所得、犯罪工具以及可以作为证据的财物,而且一旦同意引渡,则即使因为被请求引渡人死亡、失踪或者脱逃而无法执行引渡,上述财物仍可以予以移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甚至将可移交的财物范围从“犯罪所得的财物”扩展到“在逮捕被请求引渡人时或在此之后发现由该人占有的财物”。如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陈满雄夫妇挪用公款7亿元人民币潜逃泰国一案中,中国依照中泰引渡条约向泰方提出引渡申请,泰方最终依据条约中的“临时引渡”条款将陈满雄夫妇引渡回中国,而检察机关在引渡二人回国的过程中,扣押其价值88万的财物一批。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