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就该“特”在制度创新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11 08:37:39 |
文章指出,上海自贸区不是零关税区,也不会有免税店,自贸区内企业也没有所得税优惠,区内企业所得税仍为25%。与此同时,在货币的自由兑换等金融政策方面,上海自贸区的开放程度则比前海更大,试验区会在外汇管理、利率市场化、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投资领域和海关监管等方面做一系列探索。纵观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无论是深圳开改革风气之先,还是上世纪90年代浦东的开放开发,抑或是各种各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城乡统筹规划区,以及五花八门的产业开发区等等,政府一般会通过税收等政策优惠吸引企业入驻,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上海自贸区首开先例不给企业所得税优惠,实际上是摒弃了过去特区首先“特”在税收特别优惠的做法和思路。特区吸引企业的最重要途径,就是扫清各种法律障碍,去除各种非市场因素,通过简政放权,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让国资、民资、外资平等竞争。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政府回归本原,做政府该做的,在制度创新上为企业做好服务。政府的职能不再是用政策奶酪吸引企业,而是依法管理经济,放开各种不合理的限制,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游戏规则,让市场经济的体制落地生根。 文章认为,自贸区很抢手,继上海之后,广州、广西、天津、新疆等地也在积极申请中,A股市场的“按图炒股”也红红火火。公众期待接下来的一系列特区应该继续特在制度创新,特在思想观念更进一步,而不是特在政策施舍式的所得税优惠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