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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刘志军为什么能一手遮天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1:28:44  


 
  除了高铁政绩之外,刘的提升看来所费不少,官员升迁需要如此巨量的资金说明了选拔体制的失衡,这些资金最终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为什么刘氏可以一手遮天,连重要的建筑央企中标都必须通过丁书苗的地下系统,在潜规模系统之外,地上的明规模系统为什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看来,政商合一,天下无敌。

  结果的不公平显而易见。刘志军判决已定,7月8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判处刘志军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而丁氏涉案金额之大,很可能丧命。

  这样的判决并不合理,刘氏受贿数额不能与丁氏所得相提并论。判断书显示,在2004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通过运作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项目等方式,帮助丁书苗及亲属获利39.76亿元。而在刘志军涉嫌受贿的11条具体指控中,丁书苗“贡献”了刘志军涉嫌受贿6460.54万元中的最大头——4900万元。丁书苗有将近40亿元的收益,刘只得到不到5000万,看来刘志军并不贪心。

  别忘记,丁书苗是白手套,白手套的作用就是随时出钱,在刘氏利益团体中有人出事,丁书苗负责出钱捞人。刘氏的一大特点是“仗义”,只要是哥们儿兄弟,受惠于人,就不惜代价让你升官发财免除灾难。

  2007年12月,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带走调查,刘志军授意丁书苗找人疏通关系,希望从轻处罚何洪达,并给丁书苗数亿元的项目作为回报。丁书苗不惜斥巨资托人,虽未办成,但由此可以想见,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财富是大家的,灾难也是大家的。丁书苗将近40个亿的财富,是利益共同体的集体基金,说用就得用。如今认定刘氏从丁书苗处受贿4900万元,而丁氏获利近40亿,这种逻辑完全忽视了政商合一的利益共同体效应,没有刘志军哪有丁书苗的利益,没有丁书苗的经济基础,哪有利益共同体的高升。任何一个明智的官员培养出白手套,就是为了不亲自沾上铜臭,但所有的钱是大家共有的。

  刘丁利益共同体的衰败,是反腐战役的一次成功,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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