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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投资重心转移与中国的投资环境

http://www.CRNTT.com   2013-11-11 11:47:55  


 
  李嘉诚为什么在他人生的这个时候做出这种战略选择?最近我在国内的经历让我比较能理解。我前段时间到一个地方去,遇到当地一个小老板,他在当地干的就是公用事业的投资。现在各地政府都在搞建设,经常出项目要政绩,一般都是让当地企业垫资来搞建设,建设完了以后再由政府付钱。但是和政府做生意非常困难,这个企业垫了几千万,做完建设以后,镇一级的领导换届了,原来的关系就不再管用,已经拖了三年的账到现在还没有要回来,企业为此非常头疼。我问他:当时肯定有合同,如果政府到了时间不给钱,为什么不跟政府打官司?他说:打官司肯定能把钱要回来,但是打官司的后果是,在这个地方以后再也别想做生意了,更严重的是在整个行业中,别人知道我和政府打官司要钱,也不会有人再跟我做生意了,所以现在政府欠着我的钱,我也得跟他们赔着笑脸,请领导出去旅游,陪吃陪喝,逢年过节还得给领导送礼。

  其实,当时跟政府签协议的过程中,双方暗箱操作的成分也一定很大,这个工程如果完全通过市场程序招标,可能是2000万元,因为个人跟政府官员的关系,招标不是那么透明,也许就能以2500万甚至3000万得到这个工程,换了新一届领导以后,知道你跟前一届领导关系好,跟新一届没有什么关系,自然就不买这个账,彼此之间的游戏都不能摆到台面上来说,但都在心照不宣地打着马虎眼,政府没说不给,但就是拖着。这虽然是一个镇上的小事儿,但可以说是中国公用事业建设领域里的普遍情况。

  公用事业另一种流行模式是B O 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我有一位企业家朋友,上世纪90年代受政府鼓励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政府给他的承诺是建好以后可以收费多少年。当时没有预料到中国汽车发展这么快,高速建好后生意非常火。协议里有这样一条:这条高速公路修好以后,至少十几公里范围之内不能再修高速公路,可以保证这条路的通行率。结果当地政府一看生意好,完全不按协议办,这条路旁又修了一条高速路,要去打官司也找不到对象。

  这些都是在中国进行公共事业建设的一个基本常态,一方面中国非常需要公共事业建设的发展,现在也提出要开放让民营企业进入这个领域,但是在中国从事这样的生意不仅需要在严格法律下的专业知识和金融知识,更多地还需要Street sm art(街头智慧),跟人打交道、权衡利弊、平衡关系这些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复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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