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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运领袖与民进党分进合击攻“修宪”

http://www.CRNTT.com   2014-06-10 09:08:12  


资料图:太阳花学运代表林飞帆、陈为廷召开记者会宣布退场宣言时称,这场运动还没有结束。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讯/澳门新华澳报评论员富权今天撰文《学运领袖与民进党分进合击攻“修宪”》表示, “太阳花团体”与相呼应,昨日发表《新宪运动宣言》,再次拾起“台独建国”的牙慧,在主导“修宪”议题时塞其“正常国家”的私货;他们既然能够反对《两岸服贸协议》,阻滞两岸协议的洽签进程,也就能以“修宪”来阻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度,对此应有清醒冷静的认识。详论如下:

  “太阳花学运”在宣布撤出占据了二十四天的“立法院”时发出宣言,将“转守为攻,出关播种”、“分进合击”。果然,“太阳花团体”昨日的第一项大动作,就是发表《新宪运动宣言》,声称将继续执行“四零八占领行动”提出的“公民宪政会议”的目标,呼应“公民审议意见书”,以“由下而上大规模宪政改革”的构想,来“解冻宪法”、制作全新的“宪政蓝图”。而民进党中央于同一时间在台中市举行的“立法院”临时会前政策扩大会议(共识营),也决定将提案成立“修宪委员会”,推动“修宪”,首先是推动废除“监察”、“考试”两院,下修投票年龄等。

  宪法是根本大法,应该保持较长时间的稳定,不宜频密修订。美国立国二百多年以来,就很少修宪,其本文为七条,至今也才增加二十一条增修条文。但台湾地区自李登辉上台,借“野百合花学运”之势举行“国是会议”,启动“修宪”之后,进行了六次“修宪”,陈水扁时代又再修了一次,将一部《中华民国宪法》,修改成“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宪法。本来,陈水扁还打算再进一步“修宪”,将“国家定位”修成“中华民国是台湾”,但碍于“任务型国大修宪”亦即第七次“修宪”,将“修宪”程序修改为必须先由“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经公告半年后,进行全民“公投”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民总额一半方为通过,使得“修宪”的难度增大,再加上当时陈水扁受到贪腐案冲击而风雨飘摇,管治威信大受削弱,因而来不及付诸实施就仓皇下台。而马英九上台后,为了维护台海和平,也是为了减少争议,以将主要精力摆放在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因而六年来一直不再提出“修宪”,这居然也成为民进党攻击他“无能”的其中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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