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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打击腐败,美国人配合得上

http://www.CRNTT.com   2014-07-01 11:18:44  


FATCA海外查税法案本身就有反腐败的作用
 
美国人为何肯“帮”中国反腐?

  美国人“帮”中国人反腐,这听起来确实不同寻常,以前美国即便不被视作中国贪官的“庇护天堂”,至少也是不闻不问,两国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那么这次究竟为何要与中国签协议,提供中国公民在美银行账户信息?仅仅是基于查税的需求吗?

  好处远远不止这么简单。据前述税务专家那那瓦提分析,这一做法更重要的作用是让美国企业有一个较为公平和清廉的海外营商环境。他撰文称,海外查税法案FATCA,与美国另一个著名的反海外腐败法FCPA互为补充,构成了一对奇妙的“反腐组合”。

  那那瓦提分析称,FCPA虽然可以打击美国企业在外国的行贿行为,但是在一些腐败成风的国家和地区,即使美国企业不行贿,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者依然会行贿当地公职人员。FCPA的单方面自我约束不但对遏制有关国家的腐败没有实质帮助,而且会令美国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的劣势。然而,FATCA法案推动产生的金融信息互换,将有助于遏制这种来自其他国家的行贿。因为受贿者的所在国同样有打击腐败行为的需求,当这些国家的政府获得其居民在美国的账户信息后,将增加受贿者利用美国账户受贿及转移违法资产的难度,有利于从受贿方遏制腐败,还美国企业一个较为公平和清廉的经营环境。

若充分利用本次协议,对反腐大有裨益

  FATCA跨政府协议文本规定,美国和有关国家交换的信息须保密且只能用于税务目的,但这并不影响有关国家政府利用所获取的信息抓贪官。那那瓦提认为,中国政府可以“很容易地运用这些信息来发现腐败官员,同时也不违反用于税务目的的限制”。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调查,如果中美之间的协议适用其中一个较为严格的模式,中国方面将能够换回相当敏感的金融信息,包括:1)账户持有者的姓名、住址、纳税人识别号;2)账号;3)有关金融机构的名称和识别码;4)储蓄账户的利息总额;5)该账户所获得的源自美国的红利总额;6)该账户所获得的其他源自美国且符合美国税法报税规定的收入总额。

  一旦中国的反贪部门掌握了这些信息,将对贪腐份子转移资产到美国形成极大的震慑,而已经在美国开设账户的贪腐分子,一旦进行仔细核对追查,说不定也有很大的机会查出来。即便试图再度转移资产,风险也会大得多——转到中国人名下同样会被中国政府查,转去美国人名下则会被美国政府查。

  知名税务咨询公司Amicorp的一位专家Eric Boes表示,他认为北京想要这些信息,目的就是了解到底有多少腐败分子。不过,即便中国当局真正开始行动起来,最终效果还取决于有多少人依靠美国的金融系统。

  2011年6月,中国央行网站曾刊登完成于2008年6月的课题报告《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该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中国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以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换算,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

  这些外逃资金,有多少在美国的金融系统,有多少又在其他国家,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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