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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杂志: 如何对待两岸关系中情、理、法

http://www.CRNTT.com   2015-07-12 00:29:31  


 
  3、两岸关系中的“法”。“法”即由权力机构制订的规则和制度。两岸由于分治,各自形成了一套法律体系,包括“宪法”。两岸就台湾的政治地位问题各有阐述,台湾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要旨,大陆基本上以《反分裂国家法》的论述为核心。“中华民国宪法”虽然规定其主权涵盖大陆和台湾地区,但实际控制区限于台湾地区,对外声称“中华民国”的主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马英九虽在各种场合宣称不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但也多次强调一中就是“中华民国”,固守“中华民国主权”。大陆为了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在国际上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为止在外交领域没有承认“中华民国”的主权和统治权。大陆对台湾问题的定位清晰:两岸尚未统一的状况是中国内战的结果,台湾问题的解决有待最终结束两岸的敌对状态,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的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所以,大陆认为“中华民国”政府没有主权上的意义,在国家统一前的治权是暂时性的,治权须在国家统一后运用新的法律方式加以认定。

  两岸关系中情理法的关系

  1、情与理的关系。时任国台办主任王毅解读“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两岸政治关系合情合理安排”时认为:“合情是照顾彼此关切,不搞强加于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础,不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实际上也是表明“合情”是顺乎感情,“合理”是要合乎原则。就目前两岸的认知看,在合情与合理性上双方正在加紧磨合。岛内民意而言,明确支持两岸统一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承认两岸同属一中,主张维持两岸现状的人占有绝对优势。所以,在关切台湾民众的台湾意识、家乡情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求两岸共同体认识,仍有拓展空间,可以更加有所作为。特别是在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当下,以扩大两岸经贸文化交流为基础,逐步实现两岸经济、社会、价值观念的一体化是夯实两岸民众情感基础的重要举措,通过两岸民众情感诉求上的一致性来实现两岸政治认知趋同,减轻了压迫感,易于为各方面接受。当然,在两岸加强交往的过程中,受影响的不仅是台湾民众,也包括大陆同胞,通过瞭解台湾岛内、两岸形势的复杂程度,也有助于大陆民众理性认识民族利益,并且历史的、客观地看待两岸关系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如此,也有利于缓和不理性的情绪,纠正社会上比较偏颇的认识,从而正向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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