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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国答中评:现法律不足 需推23条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16-04-19 00:11:23  


 
  现时法律不足 需推动23条立法

  “《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第10条是个‘无牙老虎’。”马恩国坦言,现时香港的法律并不足以处理“港独“问题,虽然相关的法律条文一直都存在,但像第9及第10条从没有被使用过,且该条例下有许多豁免情况。

  马恩国表示,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2b)条例,任何作为、言论或刊物符合指出依法成立的香港政府或香港宪制的错误等豁免情况,即不属犯罪行为。

  “所以‘港独’分子可以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辩护,寻求豁免权。香港刑法很严格,在没有合理的疑点下才可以对其定罪,因此检控很难成功。”马恩国说。

  对于检控失败所带来的后果,马恩国认为这将会助长“港独”势力更加猖狂,但政府代表着公众利益,且作为一个政治表态是有提出检控的需要。他说,面对“港独”言行,政府不能坐视不理,可采取如修改《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煽动意图条例,引入国家安全法或推动23条立法等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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