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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干部公选可能转为正规组织人事制度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13 01:07:38 |
翻开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改革历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引人注目,其突出特点是大规模公开选拔、公开竞聘党政领导干部。北京市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96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南京“电视竞选”等等,一时成为各媒体热点新闻。 公开选拔的广泛实行,使选人用人机制产生了深刻的变革。首先,它在较大程度上破除了跑官要官、任人唯亲等“潜规则”,体现了社会对廉洁政治的诉求,唤起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其次,它打破了逐级晋升的瓶颈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的政治生态,催生出新的竞争机制和氛围。第三,它更使得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提高了党员的民主意识和驾驭民主的能力。 变革的过程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公选制度也面临进一步完善,如职位范围还缺乏约束,“公选”与否、何时“公选”尚需刚性规定,很多群众也担心选出只会夸夸其谈、纸上谈兵的“嘴巴干部”等。 虽然还存在一些局限,但是公开选拔在众多方面给了我们启示。公选告诉我们,公开透明是公共权力健康运行的生态环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可以让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公选告诉我们,民主和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架构,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就要对人民负责;公选还告诉我们,坚持现代科学和理性精神,在新的实践中创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正是我们前行的道路和方向。 作为党政干部,只有理性地认识到这种变化,才能更好地应对变革。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公选升温透露三大信息 公选干部仍有较大的延伸和扩展空间,只要这种新型选拔领导人才的方式产生的绩效是正向的,这种方式和制度一旦在一个地方启动以后,就能坚持下来 严 强 公开选拔(简称“公选”)党政领导干部,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重要的制度创新,近年来骤然升温:公选职位越来越高,参加与人数越来越多,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公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信息一:公选干部会延续一段时间 公选干部为何会延续下去,而且会延续一段时间?因为这种选拔、考录、任用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的方式有其亮点,从而产生了独特的魅力。公选干部是传统的干部组织考察提拔制度与现代的公职人员考录任用制度的一种结合。公选干部,一是强调“公”字,其一是公开推荐,其二是公开选拔。正是这两个公开,打破了传统的干部提拔任用上的封闭性、模糊性、人为操作性,至少让公众对提拔的领导干部有一份信任。这是亮点之一。 经过公开推荐,又经过各种形式的公正考试,公开答辩,能过五关斩六将的胜出者,一般都能德才兼备。政府主要领导有了这样的下属,自然也信得过。这是亮点之二。 更为重要的是,公选干部是建立在群策群力、不拘一格、真心荐才、诚心选才的基础上。鼓励有抱负的基层干部和普通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自愿报名。一些有真才实学、又有抱负和理想的人,能突破各种资历、身分的限制,脱颖而出。这为许多身处基层和民间的饱学之士走上前台,发挥治理才能,开辟了一条坦途。这是亮点之三。 这些由公选干部绽放出的亮点,在短期内仍旧是光芒四射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公选干部所蕴涵的让公众信任,让上级领导放心,让布衣开怀的独特魅力还会吸引更多的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和组织人事部门,他们会仿效那些在公选干部上先行一步的地区的做法,甚至结合本地区人才培养、选拔和任用上的特点,开辟出更加丰富多样的、体现公选干部政策的新型干部选拔程序和制度。在干部公选的效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以前,它会一直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信息二:干部公选仍有较大的延伸和扩展空间 干部公选能够坚持多久?在已经试行过这种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机制的地方能够很好地坚持下去。从已经实施过好多年公选干部的地区来看,这一新型的、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在实践中有下列三个新趋势。 趋势之一,用来公选干部的岗位由原先的全是副职逐步过渡到既有副职,也有正职。由于经过这一方式走上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岗位的干部,大多受到欢迎,工作勤恳踏实,专业知识丰富。一些政府原来只把一些非重要的职能部门的副职岗位拿出来供公选干部用,现在则把重要职能部门的副职岗位拿出来,甚至尝试拿出部分职能部门的正职岗位,通过公选干部提拔、考录和任用合适的领导人才。 趋势之二:原来只在政府班子换届时进行公选干部,现在根据需要,增加了届中的公选干部。一些政府,原来只在领导班子换届时,启动干部公选,现在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干部配备和调整需要,在届中,也举行公选。有不少地区的政府选择在每年公务员“国考”前,组织新一轮公选干部。 趋势之三:原来的公选干部,只是面向政府所在地区、省份,现在的公选干部,推荐和选拔的对象范畴已经扩展到全国,甚至全球。比如有的地方政府考虑到城市建设的重点在于规划,就把规划局局长的岗位空出来,面向海内外,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 因此,公选干部仍有较大的延伸和扩展空间。只要适合公选干部提拔为职能部门领导岗位的空间还存在着,只要这种新型选拔领导人才的方式产生的绩效是正向的,这种方式和制度一旦在一个地方启动以后,就能坚持下来。 信息三:会转化为一种正规的组织人事制度 公选干部能一直走下去吗?我认为其会成为一种常规的,必须普遍推行的制度。在开展公选干部的地区,对于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实行的是双轨制。大部分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仍旧沿袭传统的做法,由组织部门为主,经过考察、座谈、推荐、初审、公示、任用。一部分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则经过干部公选加以选拔、任用。因此,目前开展的公选的方式和制度只是作为常规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的一种创新和补充,它带有明显的过渡性。 未来的政府组成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和制度?从目前可预测的角度来看,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可能采取由政府行政首长组阁的制度。依据我国相应的法律,特别是组织法的规定,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即正职领导干部应当由相应的立法机构即人大加以任命。而副职则只需要政府行政首长来任命。对于职能部门的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都可以采用公选干部的方式来产生。只是正职领导仍需要同级人大加以任命,副职只需政府行政首长任命。 现在已经实行公选干部的地方政府,对那些职能部门中不经过公选干部途径的正职领导干部,在政府换届时,都需要让他们回归同一起跑线,重新经过考核、竞聘,合格者才能上岗。这说明传统的组织部门的考察、选拔、任用制度,也吸纳了许多公选干部的环节和内容。未来政府职能部门中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许都可以通过公开选拔。而职能部门中的副职领导干部,考虑到职能部门业务的专业化和管理的连续性,必须有一部分的副职领导干部要在本部门中经过正常考核升等升级来解决,而一部分的副职领导则可以采用公选干部的方式从社会上选拔、任用,以保持职能部门的活力。 这样,目前作为过渡形态的公选干部,在完成了它的创新和试验以后,则可能会转化为一种正规的组织人事制度。 (作者为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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