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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李俊毅、蔡同荣、叶宜津(左起)认为,国民党推不在籍投票是为了2012年“总统”大选。(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北京3月9日讯/正当蓝绿两党正在为年底“五都”选举展开明争暗斗之际,“不在籍投票法案”又起争执,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富权文章“自奉民主进步的政客竟然要封杀基本人权”指出,由于马政府此次提出“不在籍投票法案”懂得“避嫌”,民进党缺乏反对的正当性;也由于在“立法院”内,无论是内政委员会还是院会,国民党都占有绝对优势;更由于投票权是选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作为主旨为争取民主进步的民进党,如果反对“不在籍投票”,尤其是民进党“立委”再以霸占主席台等方式来阻拦,恐怕将不但会毁掉形象,而且也将会流失部份选票,尤其是那些本来是有可能会在“总统”选举中投给民进党候选人的“不在籍选民”的选票。详细内容如下:
正当蓝绿两党的政客都正为年底“五都”选举展开明争暗斗之际,另一条“战线”也正在悄悄地“开打”,那就是对“不在籍投票法案”的攻防战。马政府的“内政部”研拟了“不在籍投票法案”,由“行政院”提交给“立法院”审议。马英九指出,“不在籍投票”牵涉到“宪法”上人权保障的问题,势在必行,循序渐进,不能因为没有共识就不做,做到什么程度可以讨论。而蔡英文昨午在主持民进党重大议题协调会后时却说,不在籍投票复杂性高,一般人民对选务工作是否公平、有无舞弊、是否出错等很敏感,只要有选举争议,社会将付出很大代价,“内政部”必须负责任地提出完整规划,正式发出“杯葛令”。不过,相对于苏贞昌、苏嘉全等人的强烈反对态度来说,蔡英文尚算是“有商量”的,但底线是“内政部”必须负责任地提出完整规划,并没有把话说死。因为此事是民进党的一大罩门,“不在籍投票法”本来就是民进党自己提出来的,并将之提到了公民政治权利的高度,现在却又要反对,这岂非“自打咀巴”?﹗
实际上,“内政部长”江宜桦昨日就指出,“内政部”于一九九六年曾讨论不在籍投票,民进党执政时期,持续研究,并于二零零三年委托办理民调,有近六成五5受访民众赞成实施不在籍投票,二零零四年则委托学者专家研究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内涵。因此,“内政部”所做研究,跨越民进党及国民党执政时期,民进党执政时期,包括游锡(方方土)、苏贞昌、前“内政部长”余政宪等人,在“立法院”答询或受访时,原则上都肯定所有公民都可以投票是好事,政策上可以支持,但技术问题则请“内政部”研究。二零零零年民进党籍“立委”汤金全曾在第四届“立法院”提出“通讯投票法”草案,建议以通讯投票保障选举权。当时的国民党籍“立委”苏起、丁守中等人之后也曾分别有相关提案,主张采行不在籍投票,保障人民投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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