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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FTA 可无视大陆因素?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6 08:48:42 |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昨天上午宣布,台湾与新加坡上午联合发表一份联合新闻稿,双方决定“推动台星在WTO架构下,签署经济合作协议”,由于新加坡也有和其他国家签署相关协议,因此新国将做为台湾在经济战略上重要桥梁,与其他贸易伙伴产生更紧密的经贸活动。罗智强表示,马英九在“双英辩论”时曾提过,就是在ECFA签署后,会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洽签FTA或经济合作协议,6月29日两岸ECFA正式签署后,才一个月时间,“行政院”方面已经启动台新之间经济合作协议签署的阶段,马英九对“行政院”的行动力表示欣慰与肯定。 这一消息刚刚公布,我们马上就看到了大陆的快速回应。新华社引述国台办发言人说:“关于新加坡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将探讨商签经济协议的可行性,我们相信新加坡会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并据此妥善处理与台湾的经贸关系。”对于台湾方面,发言人说:“同时,我们希望台湾方面切实维护两岸业已形成的共同政治基础,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 国台办发言人的谈话,很有技巧,最有看头的是,大陆没有明确表示坚决反对。 但是,不知不觉之间,可以嚼出不同的味道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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