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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现行征地制度导致社会不和谐

http://www.CRNTT.com   2010-09-06 08:25:33  


 
  例如:根据北京城市发展规划,在2010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有100亩农业用地要依法 “农转非”了,政府无偿取得50亩用于公益事业,另外50亩由农民依据城市规划自主处置。朝阳区政府不花钱取得50%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公益事业,不存在征地补偿的问题。在依法“农转非”的过程中,豆各庄农民集体失去100亩农地,获得50亩城市建设用地,发大财了!是发展工业,还是建房地产,还是建市场,由豆各庄农民集体依照超市规划自主决定。豆各庄农民集体也可以将这50亩地出售、也可出租、也可招商、也可决定暂时闲置,都是可以的。总之,这50亩地是豆各庄农民集体的,由他们依法自主处置,任何人不得侵犯。

  也许有人还会问,不征地,政府收入会不会大幅减少?

  我的研究是,政府收入不会减少,只会增加。政府无偿取得了50%的土地,其中的一半就足够公益事业用了,另外的一半可以“招、拍、挂”,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招、拍、挂”收入,足够地方政府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了。此外,政府还可以找拥有另外50%的城市建设用地的“地主”(豆各庄农民集体)征税。农地“农转非”后,价值倍增,政府可以按照土地增值的多少来征税,实行累进税率。例如:土地增值一倍,征税30%;土地增值2倍,增税50%;土地增值3倍,增税60%,总之,增值越多,税率越高。

  豆各庄农民集体还可以选择土地闲置的,政府可征收土地闲置税,闲置时间越长,征收闲置税也越高。土地增值税收,绝大部分归全民共享,不然,粮食产区的政府和农民就不生产粮食了,国家就危险了。我计算过了,政府收入不仅没有减少,至少可以增加30%以上。减少的是腐败分子的灰色收入。

  也许有人还会问,开发商的地从哪里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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