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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图合壁展出或能促发战略突破意义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6 08:16:21 |
让《富春山居图》合璧展出,这也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同胞的强烈愿望。为此,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台办发言人杨毅曾指出,希望两岸博物馆界加强交流,增进互信,共同推动两岸文物交流有来有往,不断的发展。当有记者提问,台北故宫博物院方面指出台湾文物在大陆展出的前提条件是,大陆要制定“司法免扣押”条款,或者两岸签署“司法免扣押”协议时,杨毅回答,“据我瞭解,事实上不会发生台湾方面担心的问题,如果认为有必要,双方也可以进行沟通,作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善安排。” 由此,海峡两会的“陈江会”在洽签“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时,确是有必要把“司法免扣押条款”写进去。其实,在两岸商签“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之前,还有其他的一些办法,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无论是大陆的《海关法》还是《文物进出境管理办法》都有相关规定,外来文物必须在半年内复出境。其中《海关法》规定:所有境外(包括港澳台)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的货物(包括文物)必须在海关如数清点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流任务,并如数运出海关,如有留下,要予以处罚。又如,大陆《文化艺术奖助条例》更是规定:“国外或大陆地区艺术品,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展出者,于运送、保管及展出期间,不受司法追诉或扣押。” 既然国民党承认“九二共识”,也坚持《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个中国原则,也就不用担心大陆等方面会进行“司法扣押”的问题。这是因为,相关国际公约是针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行为的,而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关系并非是国际关系,不适用于国际公约。何况,台北故宫所珍藏的文物也并非是因陷于侵略军之手而流失海外的,也不涉及被掠夺或盗窃等“非法取得”的问题。而恰恰正是为了避免遭受战火摧毁及被外国(日本)掠夺,才装箱移运,尽管后来未有归北京,而是移运到台湾,但台湾毕竟也是中国的地方。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2011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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