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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美毒妈杀女儿案为何判无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09 10:01:42 |
佛罗里达州25岁单亲母亲卡西.安东尼(Casey Anthony)涉嫌在2008年杀死两岁女儿凯莉案,是继球星辛普森涉嫌杀妻案之后,最吸引全美、乃至国际媒体关注的大案(中国媒体也有很多报导)。此案自三年前就被媒体一路追踪报导,最近在连续30天开庭审理、91个证人出场后,绝大多数媒体评论员、司法专家、普通民众都认为是卡西杀害了自己的女儿。判决前一天的各种网络民调显示,认为卡西“有罪”的在77%到87%之间,可谓舆论一面倒。 简单概括来说,一级杀人罪是事先蓄谋的故意杀人;二级杀人罪是故意杀人,但没有事先计划;三级杀人罪是意外杀人。卡西案被控一级谋杀罪,在佛州可被判死刑。 但5日下午12名陪审员作出裁决:卡西被控的杀人罪全部都不成立!一级、二级、三级杀人罪全部“无罪”。只是被控的其他四项“对警方撒谎”被判有罪。对谋杀案的“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必须是12个陪审员一致通过,任何一个陪审员不同意,裁决都不成立。 这个判决一出来,美国电视的评论家和法律专家几乎一面倒地表示震惊,和当年的辛普森案非常类似。他们使用的最多词汇是“天哪”、“无言以对”。在奥兰多法庭外聚集的五百多民众更是吃惊,听到判决结果后很多人为科丽鸣不平,有人高喊“卡西是杀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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