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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红灯区”能亮起来吗?

http://www.CRNTT.com   2011-11-09 09:03:55  


 
  反应

  性专区如烫手山芋 地方县市不敢点头

  —— —新法如同海市蜃楼,性工作者不买账

  虽然台当局已经对“社维法”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授权地方政府设立 “红灯区”,然而,据台湾媒体调查,台湾 22 个县市除了基隆市表示要征询全市意见再决定,其他 21 县市全部拒绝。

  台北市长、基隆市长都表示,市区内人口密集,很难找到一处没有负面影响的地区,所以不考虑设置性交易专区;新竹市长说,红灯区会影响城市形象,担心孩子会受不良影响,产生价值观混乱……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台“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4 日在台立法部门门口抗议,执行长表示, 设置性交易专区的规定,对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强制力。 事实上,目前也没有任何县市有意设置专区,对性工作者来说,就好像海市蜃楼。

  分析

  筹设“红灯区”蓝绿难得有默契

  台“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方案主要有三个版本:规划“性交易专区”的行政部门版、“罚嫖不罚娼”的“绿委”黄淑英版、“娼嫖都不罚”的“蓝委”郑丽文版。

  其中,“罚嫖不罚娼” 看似对性工作者友善,将惩罚的鞭子从娼妓转向嫖客,却是性工作者群体最不愿接受的版本, 因为这等同于釜底抽薪,会逐渐导致市场萎缩、她们失业。 “罚嫖不罚娼”与目前的“罚娼不罚嫖”一样,都违背平等精神。

  规划“性交易专区”属于两者的折中版本, 也是目前各方妥协下最具共识的方式—— —既保障了性工作者的生存权利,照顾了弱势群体, 也从行政方面对司法有所交代,还响应了妇女团体的呼声,实质控制了性产业的规模。

  最大的问题,在于何时、何地设立性交易专区。 目前在台湾,几乎任何一个区域的主流民意都排斥在附近设立这种专区,在岛内这个选举社会,这样的议题属于没人敢碰的雷区。 即使“性交易专区”是目前形势下必须得做的事情,大家也都不敢造次,所以我们看到,惯于死掐的朝野“立委”,4 日也相当配合地完成了表决 “修法”;当局将皮球踢来踢去,事情定了,就是没人肯做。(吴珊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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