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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梁林故居”到“鲁迅旧居”

http://www.CRNTT.com   2012-03-12 11:23:05  


 
  ■ 真实vs仿古
 
  两年半前,“梁林故居”拆迁被叫停,建设单位华润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修改建设方案。拆迁一度中止,“梁林故居”看似保了下来。因此去年年底重新启动后,舆论立刻沸腾。
 
  其实,据记者了解,开发商重新启动,是因为政府和开发商从一开始协商的方案便是原地复建,即拆除重建。理由是,这是一个极破的房子,已经到了危房的地步,根本没有保留的价值,也无法在原址修缮。拆除重建是惟一的选择。中间一度没有动静是因为拆迁没有完成。不仅如此,政府还划出了一个占地1000平米的地盘——远远大于梁林故居原有院落约五倍的面积——让华润用于重建。
 
  这便涉及到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怎么保护。确实,梁林当年只是租住,他们离开后,产权几易其手,房主也曾做过翻修。在文革中又遭遇粗暴的破坏,最终沦为大杂院。但是不是惟有拆除重建一途?是否有必要扩大面积?
 
  民间组织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办人何戍中认为,这反映了主流社会的审美情趣,喜欢新、亮、大、全,喜欢“打造”,缺少能够欣赏古拙之美和废墟之美。
 
  事实上,北京鲁迅博物馆正是典型的一个例子。鲁迅原有故居只是博物馆的一小部分,整个博物馆占地面积巨大,虽然修葺一新,但难以让人真切体会到主人当时的生活。
 
  何戍中指出,文化遗产地跟家里收藏文物不一样。前者是给人看的,不是家里的私有财产,“产权是你的,但属性是公益属性”。因此必须应地置宜和有公众参与,包括对方案的意见。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此在叫停后的半年时间里组织了不下30场就“梁林故居”如何保护和公民参与建设的讨论会,但令其失望和愤怒的是,最关键的两个利益方——政府和开发商或者一言不发,或者完全缺席。
 
  在何戍中看来,开发商至今没有意识到,自己地盘上出现一个“梁林故居”并非负担和损失,而是提升其文化品味的地方,是在其地盘上“撒了个钻石”;做好了,是可以给产权人带来“名利双收”的。但开发商应该向政府提出不要把地盘面积铺大。铺大了,政府给钱补贴。
 
  在很多人,特别是政府看来,保护和发展是一对矛盾,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一个损失。而文化遗产保护本身是一件既费钱又费时的事。政府自然没有动力去做,相反,提出了“维修性拆除”,或者“拆除性保护”这样的概念。
 
  文化遗产保护是政府的一个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一切都要由政府来操办。这既不现实,效果也不好。除了重点文保单位,具体实施保护的主体应该交给产权人。政府需要做的是,制定合理明确的规则和法律框架,提供优惠政策,必要时提供财政补贴,并在出现违法行为时做到严格执法。
 
  让产权人承担起保护的责任,这就需要首先做到产权明晰。北京的大杂院是历史欠账的结果,是对产权的严重破坏。要想保护好所剩无几的现存胡同和院落,政府理应有责任还清过去的欠账,归还产权,腾退经租房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而不是打着危房改造的名义一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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