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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家:台湾民意制约两岸关系 要化解

http://www.CRNTT.com   2012-08-27 00:08:08  


 
  第二种,可称之为“本体性消长”。即,岛内民众近一二十年来对台湾与大陆关系“你是你,我是我”意识的上升,或称之为“我群”与“他群”意识的加深,这与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之间并无太多关联。或者说,一些台湾民众把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仅仅看作“商人间的关系”,不因经济获利而提高对中国大陆的认同,反而对本应在商言商却受惠获利存有深深的疑虑,认为这是大陆的“统战阴谋”。台湾学者吴乃德认为台湾民众“欢迎和中国大陆的经济往来,也担心其结果会限制台湾未来的自由选择。”(12)这种态度主要源于多年来“台湾主体意识”在岛内的滋长,有台湾学者分析,“从李登辉的‘独台’到陈水扁‘一边一国论’,甚至到马英九的三不‘不统、不独、不武’,一路下来都在不断强化‘主体意识’的认同”。(13)因此,这种民意消长出自深层次的心理因素,带有一定的本体性特征。

  对于第一种因素,大陆方面不必过于在意,因为其技术性特征,决定了它是暂时易变的,台湾多数民众用选票将主张“九二共识”及两岸和平发展的马英九送上连任座位就是例证。第二种因素才值得大陆方面深思:因为“本体性”带有相对固定的特点。尤其在对岛内民意进行引导的话语权上,大陆方面所能掌控的程度远逊台湾当局及岛内主要政党。在此情形下,如何争取台湾民心?目前大陆方面重点做的事是大力开展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大力弘扬中华文化。

  笔者赞同在推动两岸经济关系的同时,加强两岸文化交流。针对台湾民众“要繁荣”而又“统消独长”的心态,大陆方面还可以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是继续加强两岸关系的制度化建设。台湾社会是个法制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社会,民众普遍有相信制度的心理。四年来两岸签署了多项协定,尤其是签署ECFA,推动了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标志着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在经济领域取得重大进展”,(14)这在相当程度上为台湾民众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前景提供了信心保障。按照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观点,制度建设的意义除了保障合作的顺畅进行外,还在于制度能激发新的合作动力(15)。如果能让更多的台湾民众相信中国大陆重视制度建设、遵照制度办事,这对争取台湾民众对中国大陆的认同、进一步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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