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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释放“FTA”善意再帮马英九一把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30 09:23:30 |
实际上,在海峡两岸“入关”(后来改称为“入世”),及台湾地区与“WTO”成员体建立“FTA”的问题上,北京向来坚持“中先台后”的原则。中国本来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的创始国之一。联合国于一九七一年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后,“GATT”通过决定,取消了“中华民国”在“GATT”的观察员资格。一九八六年七月,中国正式提出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的申请。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台湾方面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领域”的名义申请加入。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GATT”理事会经过与中方及各缔约方广泛磋商,由理事会主席发表声明,承诺按照“一个中国”、“中先台后”、台湾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华台北’)”名义加入的原则,处理台湾“入关”问题。该理事会还通过决定,成立台湾“入关”工作小组,并按惯例允许台湾方面派观察员出席理事会会议。同日,“GATT”理事会主席在理事会会议上进一步说明,“中国台北作为GATT观察员期间以及随后作为一个缔约方,其代表身份与香港、澳门代表身份相同。总之,中国台北的代表衔不得有任何主权国家的含义。”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GATT”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台湾“入关”谈判也转为“入世”谈判。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按照“中先后台”的原则,中国和中华台北分别于十二日和十三日签署了《加入议定书》。此后,中国于十二月十二日,中华台北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成为“WTO”成员。 对此,台湾方面不是没有意见的。记得一九九四年四月,笔者参加港澳媒体团访台,在与“经建会”副主委薛琦及“侨委会”委员长章孝严谈及此问题时,两人都分别不约而同地打起比喻,把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比喻为“两兄弟”小学生,其中台湾地区“小弟弟”学习成绩优秀,中国大陆“大哥哥”有个别学科需要补考,但“小弟弟”仍需等待“大哥哥”补考合格后,才能一齐毕业,而且还必须在毕业典礼上,“大哥哥”先于“小弟弟”领取毕业证书。 两人所说的情况,是因为台湾地区的经济制度是市场经济,已经符合“入关”的条件;而中国大陆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型为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还有某些领域未能完全符合“入关”的条件,必须进一步调适。正因为如此,中国与美国等主要市场国家的“入关”(后来改为“入世”)谈判,就显得异常艰苦。 尽管台湾地区感到“不公平”,但基于“GATT”理事会定下的“中先后台”原则,更由于按照联合国第二七五八号决议的精神,台湾地区“入世”是不能以“主权国家”的地位,而是以“经济体”亦即“单独关税区”的身份,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都是附属于中国这个主权国家会员体的特定定位,故台湾地区与“WTO”成员体进行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时,当其所洽签的对像是台湾的“非邦交国”时,就必须实行“中先台后”的原则,亦即在中国与其签署“FTA”后,台湾才能跟进,在没有得到中国大陆的授权或确认之前,台湾不能与其他国家商签“FTA”。而且,还必须严格按照“GATT”理事会的决定,是以“非主权国家经济体”的名义进行。因此,那些经济发达国家在接到台湾地区的谈判要求时,基于其与中国建交时的承诺及实质贸易需要,也是诸多顾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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