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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统合” 的几点想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4-01-07 09:33:02 |
其二,两岸统合学会的英文名称是“中华统合学会”,选择用“两岸”或“中华”具有政治性,笔者认为绝大多数两岸交流活动与机构名称,应减少使用两岸,多取中华。两岸的分立具有对立性、暂时性,以两岸为名称的活动与机构是为了处理此种对立,但某种程度上这种活动与机构本身倾向于固着对立,并倾向于将暂时现象转变为长期现象。甚至主张统合,也仍是两岸的统合,无法跳开“两岸”。 相对来说,“中华统合”未必需要处理两岸,而可以是民众的统合、民意代表的统合。两岸的交流若只是处理两岸,经常是牧师向神父传道,难以有所突破;反之,共商中华的前途,“两岸”不仅只是其中一个议题而已,且参与者跨越两岸的对立性,可以共议“中国梦”的内涵,能动性、开创性因而大增。 其三,要实践中华的统合,绕不过去的是政治的参与。无论台湾的中华民国是否仍自承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权,中国大陆的人民共和国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此有所转变,因此必须思考如何将台湾的民意代表纳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达到此一目的,大陆应有多方面的准备;例如鼓励如两岸统合学会之类机构组成台湾的“人大观察团”、“政协观察团”,参与每年一度的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当此“观察团”的参与者逐渐增加,并邀得部分立法委员参与,其代表性会逐渐提高;当此观察团从偏席而逐渐就座于台湾人大团内,其政治意涵与曝光度将大开;而从观察团到可以发言,再到可以提出议案,最终到参与选举与表决,也可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过渡时期,或许统合学会可以承担组成观察团的部分工作;当然,这首先还得大陆方面提出邀请。 “知识布施、为公修行”是佛光山会议标举的精神,但是落到实处,则诉求于广大民众的两岸统合绕不开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大陆长期以来的“井水不犯河水”之说实在是失败者的遁词,毫无自信也不足以鼓动人心;反之,井水汇流于江河,既是统合的实践,也就是共同实践“中国梦”的过程。其中政治参与权是绝对必要的一环,此点在笔者的“自由的两岸关系”一书中有较为详尽的说明,于兹不赘。 作者是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助理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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