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语中评:23条立法需体现法律整体性 | |
http://www.CRNTT.com 2017-02-07 00:06:50 |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青年与政策局官员交流创始发起人朱家健接受中评社采访时表示,香港基本法23条国家安全法立法必须体现法律的整体性,若以斩件形式推出,无论先易后难,还是先难后易,均属不恰当。 他又指,国家安全是大是大非问题,没有谈判空间。“难道较难执行的条文便选择性压后?取易不取难吗?这可不是政治智慧。”朱家健说。 对于政纲中提到重启政改却未提及“831”框架,朱家健认为,若不是公关过失或笔误,则属犯下政治基本伦理和法律逻辑错误。 朱家健强调,人大“831决定”具宪制和法律基础,是香港基本法发展组成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重新启动政改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人大“831决定”的基础。 朱家健指,曾俊华政纲提出的部分概念,与他几年前提出的一些理念不谋而合。如,政府架构重组,把规划、土地及房屋政策纳入同一政策局,运输及工务政策由一个政策局统一处理,教育及人力资源范畴同局等建议吻合。曾俊华竞选团队有采纳坊间意见的高端智慧。 总体来说,朱家健康认为,曾俊华的部分政纲只是旧酒新瓶,缺乏新意,未必能带领香港走出现时困局。 谈及曾俊华向公众筹募选举经费,朱家健康认为曾俊华必须非常小心,须根据现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对捐款超过港币1000元的捐赠者发出收据,并妥善保存捐款者的名称及地址等纪录。他又指,这种众筹竞选经费的方法,难以控制匿名者作多次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