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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学者:开创两岸共有的经济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09-06-10 00:09:54  


 
  (1)两岸之间构建和平发展框架的重要内容

  两岸之间的关系并非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非一般的国内关系,而是特殊的国内关系,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一个中国框架内的政治对立。去年以来,两岸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双方已经初步形成良性互动态势,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轨道。今后一个时期,两岸应共同构建和平发展的新框架,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从经济方面说,两岸理应通过签订经济合作协定、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重要内涵之一。鉴于两岸的特殊关系,两岸间合作的政策、给予对方的待遇等方面便会具有自身的特色。例如,两岸间的合作可以执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政策;在一定条件下或一定范围内,双方可以彼此将对方的投资或大陆先将台湾的投资视为内资,给予内资待遇;可以视为内贸品,即给予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大陆可以给予台胞等同于大陆居民的公民待遇等。这些措施既能体现两岸特殊的国内关系,又能促进两岸商品、资金、人员等的交流,有利于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

  (2)应该“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

  两岸之间签订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本身就是两岸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也为台湾提供了通过该合作机制走向国际的途径。但是,大陆并非希望借此“套死”台湾,并非希望将其作为“引君入瓮”的策略;相反,大陆希望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安排,在双方加强经济合作的过程中,探讨台湾地区与东盟及其他国家经济合作的恰当方式,至于用什么样的名义和途径来实现这一点还需要双方共同探讨。台湾绿营人士要求大陆政府在两岸签订ECFA的同时,也能允许台湾和东盟各国商谈签署FTA,正如尹启铭先生所说,这是附带条件或筹码去和大陆谈判,会使问题复杂化。与其提出这种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如根据目前双方的政治现实和经济现实,研究“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例如,可以先通过两岸的学者、专家先行探讨,这样可能会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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