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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划转社保 利国利民利市场 | |
http://www.CRNTT.com 2009-06-20 11:39:59 |
根据统计数据,由于消费能力的缺乏和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残缺,中国近10年来消费占GDP的比例从接近60%下滑到目前接近50%甚至可能低于50%的水平,这个结构失衡已经到了不得不下决心解决的地步。去年底,我们在启动了4万亿的投资计划之后,尽管GDP增长在全球依然领先,但主要还是靠投资拉动,居民消费意愿依旧不强,因此,经济真正复苏的必由之路就是通过收入分配的改革还富于民,完善社保等民生工程,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这是一个必须下力气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各界关于将上市公司国有股及时划转社保的呼声非常强烈,将这部分沉淀在国家手中的财富用于保障老百姓的未来,无论对于经济的转型,还是整个社会的稳定,意义不凡。 金融危机无疑为国有股划转社保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划转的范围为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幷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划转的比例为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根据现有资料,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幷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市值约639.33亿元。这样,通过划转,社保基金的总额将超过6000亿元。 对于划转社保基金持有的国有股,《办法》规定,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3年;对于转持股份,社保基金以发行价入账,幷纳入基金总资产统一核算。这一方面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同时在发行价入账的情况下,社保基金的盈利压力大为减轻,也有利于培养社保基金作为长期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地位和形象。同时,通过将10%的国有股划转社保,降低了原有的大股东的股权比例,有利于公司治理的完善,另外,在IPO重启之前完成划转工作,意味着困扰中国股市的“股改”可以暂时告一段落,对于整个资本市场而言,无疑属于重大的利好。 但是,我们看到,本次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从范围上幷不包括新老划断之前上市的企业,而事实上,从国有股所占的比例而言,新老划断之前上市的国有股远远多于划断之后的,这意味着,大量拥有庞大国有股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幷没有划转。而从社保基金的欠账补缺而言,划转国有股甚至可以说是唯一可行的路径。通过本次划转,尽管增加了600多亿元的资产,但因为历史欠账巨大,这只是杯水车薪之举而已。因此,下一步要尽量抓住这个历史时机,尽快完成新老划断之前的国有股的划转工作。同时,要探索将国有股用于解决医疗和教育欠账的划转途径,以彻底解决教育、医疗和养老的瓶颈障碍,夯实经济转型的民生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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