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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三年每晚捡垃圾 执政贫血

http://www.CRNTT.com   2009-10-25 11:28:44  


志丹县的卫生应该由专人负责,县委书记常年捡垃圾不合常理。
  中评社北京10月25日讯/“长久环境卫生不应当被解读为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的产物,而应当是领导干部动脑动口而不是动手的产物。”《红网》今天登出陈庆贵的文章“书记3年捡垃圾隐喻执政贫血病灶”,对此作出评析。文章内容如下: 
  
  县委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绝对是符合“人咬狗”定义的新闻,但我一点也不为之感动。对这一条前几天就看到的新闻,本大抵应当过目而忘拉倒的,之所以还要凑热闹置喙,是因为这条新闻还在媒体上鲜活着。

  深夜秋风急,陕西志丹县城街道行人匆匆,但在路灯下,一队人追着寒风正在捡拾烟头和纸屑,为首的是一位个子不高的中年人,这个人就是志丹县委书记祁玉江。(10月24日《钱江晚报》)

  老实说,对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之新闻我是读后存疑的。在我眼中,新闻标题《县委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如果不是做得欠严谨,便是难以让人尽信,因为无论从何角度考量,书记晚上捡垃圾可信,“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则既不合身份常理又有悖情理逻辑。即使如报道称:“上任3年零3个月来,只要祁玉江在志丹县,他几乎每晚都去捡垃圾,他的这一举动在当地已是家喻户晓。”对一个“日理万机”忙于领导事务泡于文山会海的县委书记而言,“几乎每晚都去捡垃圾”“在当地已是家喻户晓”实难做到。

  事实上,县委书记作为一县的主政官员,有太多的发展大事要领导决策规划部署,虽然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不可谓不算精神可嘉,但理性审视,就工作职责而言,县委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又不能不谓之职责错位;从工作方法计,则是典型的与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南辕北辙的事必躬亲事无巨细。

  书记为何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是因为事出有因有垃圾可捡,从报道看,当地存在“两种拉圾”,一谓看得见的环卫“拉圾”;二谓看不见的环卫“拉圾”背后职能部门和环卫责任人的作为“拉圾”。请看记者描述:早就听说祁玉江“酷爱”捡垃圾,起初以为这是在作秀,直到10月18日晚10时,记者在志丹街头偶遇后,才得以证实这已经是祁玉江的“习惯”。当时,祁玉江正在发火。他质问城管局负责人:“保洁员哪里去了?”“都下班了!”城管局负责人说。“保洁员不是每晚11点下班吗?”“今天是周末……”在祁玉江的追问下,这名负责人有些支支吾吾。“是啊,今天是周末,你们以为我回家了,就可以早早下班了吗?现在没有保洁员,大家亲手捡吧。”听到县委书记说到这里,赶到现场的干部谁也不敢吱声,一字排开在马路上开始捡垃圾。

  让我纳闷的是,新官上任一把火竟然烧了3年多。也就是说,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未能捡掉当地环卫“拉圾”背后职能部门和环卫责任人的作为不力以及部分居民不讲卫生陋习的“拉圾”。据报道,“小四川”是一家川菜馆的老板,他第一次见祁玉江也是在晚上。当时,他的餐馆门外台阶下有个塑料袋,结果被“一个小老汉”看见了,厉声呵斥他捡起来。“我当时想,你谁啊,敢给我这么说话。不料,围过来几个人介绍说‘这是新来的祁书记’,我一听赶忙捡起垃圾。围过来的人要罚我20元,结果祁书记不让罚,让我保持卫生,然后乐呵呵地走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祁玉江便养成了“夜夜查卫生”的习惯。“他一般不打招呼,发现问题后打电话叫局长过来,等局长赶到时,县委书记已动手清理了。”志丹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开始以为这是新官上任烧的“三把火”,没想到这把火一烧就是3年多。我不禁犯疑担心,假如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都未能捡掉的环卫、职能部门环卫责任人作为不力和部分居民不讲卫生陋习的“拉圾”,书记新官上任烧的“三把火”还会不会再烧下去?

  我注意到祁玉江说:“卫生要时时刻刻讲,否则就保持不好。领导干部不动手,下面人就不会重视,卫生便搞不好。”报道中也有如是字句:3年“捡”出全国卫生县。对此认知我实不敢苟同,因为无数实践昭示我们,靠领导干部动手也许能“捡”到某个卫生牌子,而一个地区环境卫生归根到底要靠居民文明程度、良好卫生习惯、管用管住长效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管得力作为到位的责任人员。换言之,长久环境卫生不应当被解读为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的产物,而应当是领导干部动脑动口而不是动手的产物。

  是故,我不为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而感动,相反,书记3年捡垃圾,这隐喻的是“执政贫血”病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