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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言人 究竟在替谁说话

http://www.CRNTT.com   2009-11-11 11:33:16  


卫生部此番发言真可谓“句句暧昧,皆有所指”
  中评社北京11月11日讯/《华商报》今天刊登评论文章“看不懂卫生部发言人在替谁说话”,文章表示,“避重就轻,放着重重疑点不调查,放着医学院学生是否有过度承担工作不统计,放着怎样完善医学实习生的管理不规范,在这里简单地批评媒体,能起到多大作用呢?套用一句‘官僚话’,发言人到底在为谁说话?是替广大病人说话、替北大医院说话,还是替医疗界的‘面子’说话?”文章内容如下:

  央视一则“医学教授死于北大第一医院”的报道,使其和北大第一医院“掐”上了。眼见“掐架”升级,卫生部门介入调查。本以为站位更高的卫生部能还公众一个真相,能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视规范实习生临床实践问题,但看了昨日卫生部官员的表态,颇感意外。

  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认为 “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但他是怎么检讨的呢?“我们和央视长期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但对这件事的报道,双方沟通方面应该说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意思说央视批评医院,要和卫生部先交流?接着便强调病人要对年轻医务人员包容和理解,“如果说公众对医学生学习的过程不能理解和支持,这不仅影响到每个医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对整个医疗行业的质量提升都会造成很大影响。”——— 意思说为了医学生的进步,大家本来就该“人道主义”地承受?再看看结语是什么?“我希望大家在以后重点选题策划方面可以和我们进行沟通,避免出现这样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句句“暧昧”,皆有所指。整体基调等于卫生部认定这次是央视报道错了;而错误根源,就是不主动跟我们沟通;而公众讨伐的根源,是大家对年轻医学生不理解、不支持。这种评价有什么科学依据吗?很抱歉,看不出来。只有判断,没有逻辑分析与证据,更像是预设了立场的开脱。

  卫生部一直强调,“医学生参与临床实践活动不属非法行医”,这话当然不错,但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在医师监督指导下”可以做医学辅助工作,如果确如央视报道,三个学生都是“作为主治大夫独立行医”,还是“正常的临床实践”吗?为什么此案诉讼期间,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会出具红头文件,认定此三人当时属于非法行医且被法院采信?北大医院在声明中称,央视记者“暗访中的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其个人行为,没有代表性。”这等于承认了自身违规的存在,而独立开处方且能在药房拿药了,算哪门子“个人行为”?

  尽管各有说辞,但平心而论,北大医院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应该是站得住脚的。即便北医认为自己受到了委屈,也应该是对央视提起诉讼,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卫生部出来说这些话,是裁定?卫生部有程序和权力做出这样的裁定吗?毕竟,现在被质疑的是一个医疗事件,卫生部作如此脱离事实的道德评判,恐怕是没有弄清自己的角色。颇不能接受的是,卫生部希望媒体以后做选题策划前跟卫生部沟通,且不论这种“沟通”是否合理,单就“沟通”之后还能否有舆论监督的问题,就值得怀疑。

  退一步讲,即便此次央视报道有失当的地方,是否就只剩下谴责?记得李毅中曾说过 “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这是正确面对舆论监督的态度。避重就轻,放着重重疑点不调查,放着医学院学生是否有过度承担工作不统计,放着怎样完善医学实习生的管理不规范,在这里简单地批评媒体,能起到多大作用呢?套用一句“官僚话”,发言人到底在为谁说话?是替广大病人说话、替北大医院说话,还是替医疗界的“面子”说话?

  真相比简单的道德评价更重要。作为卫生部,此番发言很可能将公众视线转移到 “是否丑化医疗界”的口水之争上,这是最需要警惕的。或许,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最后的 “两句补充”露了底——— “我不希望出现由于我们对一起医疗纠纷不恰当的报道而引发整个社会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希望我们的新闻报道能够有助于我们的医改,给公众提供更多科学、正确的信息。”显然,他认为媒体爆出负面信息,会丑化医务工作者;他认为批评医疗界问题,便不是帮助医改推进——— 这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舆论监督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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