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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深:澳台关系 不进则退

http://www.CRNTT.com   2009-12-19 00:33:25  


 
  在社会方面,台湾是一个民间社会力量蓬勃发展的地区,澳门可以在这方面借鉴台湾的经验,发展壮大澳门的民间社会。澳门已有一些专门从事澳台关系的社团组织,如“两岸与澳台关系学会”、“澳门辛亥黄埔协进会”等,这些社团组织可以扩大联系面,带动澳台社团组织的全面交流交往,并探索两地民间社团组织结合的可能性。在教育方面,澳门已有不少年轻学子前往台湾求学,今后也可以吸收更多大陆和台湾学子来澳门就学,让两岸三地青年人一起学习和生活,取长补短,共同建构两岸关系的美好未来。在法律层面,澳门与中国大陆之间的并存关系对于两岸未来的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有一定借鉴意义。“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域的司法制度完全独立于内地司法体系。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成法域的最基本要素,正是这一独立的司法运作机制,使澳门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得以保持”②。澳门的成功经验使澳台之间可以共同研究,探讨如何加快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两岸四地法域间的相互关系,使澳门成为两岸四地司法制度的研究中心。

  新闻媒介作为当今世界各国的“第四权”,在现代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两岸关系的发展,新闻媒体的角色不可或缺,两岸双方如何在媒体发展政策方面取得共识,将是影响两岸最终统一的重要问题。澳门地方不大,却有非常发达的媒体资源。《澳门日报》、《新华澳报》、《澳门商报》、《澳门月刊》、《九鼎》等澳门报刊已经成为两岸四地知名的刊物。澳门与台湾在新闻媒体方面先行展开合作,必将对两岸媒体合作,对中国未来的媒体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政治上的先行先试是澳台关系发展最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最终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政治层面的融合,但由于政治层面的融合敏感性和复杂性最强,必须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步实施。澳门是两岸四地中体量最小的一方,最适合作为两岸政治关系和平融合的政治特区。两岸政治互信的增进,除了恪守一个中国等原则性问题外,更多地是双方公权力层面的对接问题。

  随着两岸民间交流的日益密切,双方公权力部门如何进行合作,共同治理两岸事务的问题不久之后就会浮上台面。在共同的公权力机构产生之前,互设办事处等机构将是过渡时期的必然安排。有些机构现在就可以直接在大陆和台湾设立,但更多的机构可能还不具备开设的条件。此时,澳门与台湾之间先行尝试设立更多的带有一定公权色彩的办事机构,甚至共同设立治理双方共同事务的机构的问题,就可以成为澳台关系发展的创新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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