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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好? 民进党能请给一个好的吗

http://www.CRNTT.com   2009-12-24 10:30:59  


民进党不看清对象就乱开枪,会有更好的方案吗?
  中评社台北12月24日讯/“民进党动员人民上街反对ECFA,说是替老百姓‘顾饭碗’,恐怕这话说反了,不签ECFA,可能恰恰是‘砸饭碗’。”文字工作者龚济今天在《联合报》发表文章“这个不好? 那就请给我们一个好的!”文章内容如下: 

  反马、反政府的人应读一读曹兴诚的广告…

  企业家曹兴诚十二月廿一日在好几家报纸上刊登大幅广告:“恳请马英九大胆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促进两岸互信互助”。

  曹兴诚在二○○七年就提出“和处法”构想,并多次以巨幅广告争取朝野支持。如今在民进党全力杯葛第四次江陈会,在马英九领导能力备受挑战,以及两岸能否签定ECFA面临重要关头之际,曹兴诚再提“和处法”,自然有台湾客观环境变化的现实,想来也有他个人内心主观的不安与焦虑。

  曹兴诚认为,美国明确订有“台湾关系法”,大陆也订了“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夹在两强之间,已经沦为任人摆布的棋子,应赶快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以求台湾的长治久安。“和处法”的主旨是:统一要尊重台湾民意。统一条件由大陆提出,交付台湾人民表决。要是多数民意赞成统一,独派不能不接受。而大陆一再强调以“和平手段”统一台湾,若台湾人民反对统一,大陆也不能不接受。曹兴诚认为,这是为台湾争取实质的“主权”。

  曹兴诚的办法周延否?可行否?事关台湾前途命运,当然要接受公评,让大家思考、讨论。但无论如何,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建构成一个办法和一套程序,并不是只喊空洞的口号。他的广告文字,对马英九和他领导的政府不敢负责、犹豫蹉跎的做事态度,有严苛的批评。但他不是徒事抨击,也指出另一条他认为理想的路。

  民进党发动十万人上街,反对第四次江陈会,反对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认为这是为台湾人民“顾饭碗”。

  ECFA的性质与内容一般人不太容易弄得清楚,但FTA(自由贸易协定)则较为大家所熟悉。现在韩国和新加坡都在积极与大陆商谈FTA的事,一旦签署,则他们的大多数产品输往大陆都免关税,而台湾要缴百分之八点九的关税。其间的差别和影响,无待多言。

  尤有进者,台湾产品第一大出口对象为大陆,第二大就是东南亚国家,两者合计占台湾出口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东协加一”(大陆)FTA将在二○一○年生效,以后他们的产品往来完全免税。台湾如果与大陆签ECFA,不仅在关税上可得优惠,而且可透过大陆之便,容易与东协各国签FTA。否则,台湾将被边缘化,产品无处可去,后果之严重,实难想像。

  民进党动员人民上街反对ECFA,说是替老百姓“顾饭碗”,恐怕这话说反了,不签ECFA,可能恰恰是“砸饭碗”。

  反对党存在的价值就是制衡执政党,是民主政治最有意义的设计。但是制衡是要执政者不走错路,不是不走路。反对党不是动辄就反对,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要经朝野蹉商、社会谘询后,才能决定态度。反对党反对执政党主张的同时,要提出更好、更可行的建议,供人民选择。若这些都不做,也不向百姓说清楚,只知、也只会鼓动人民上街抗争,这样的政党是不理性的,不负责的,更是不道德的。

  曹兴诚登了这许多广告,恐怕花了不少钱。当然,他富于资财,不会在乎。但有钱也不必乱花,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想去大陆做生意?他在政府既有的规范下本就可以去,将来政策若更放宽,他和别人的机会是一样的,用不着再向政府施压。他的公司曾受司法单位干扰,是否藉攻击政府,以报私怨?但广告中根本没谈到那件案子的事。他不赞成台湾独立,似乎也不支持无条件统一,是不是怕独立了、统一了他在台湾的日子不好过?以曹兴诚的财力,届时他可以迁居天涯海角任何地方,依旧过他养尊处优的生活。如果找不到别的理由,我们只能说,他花钱、劳神的用意,是关心这块土地,是爱台湾。

  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曹兴诚不可爱台湾。其一,爱台湾已被他们专利,别人不可僭用;其二,承认曹兴诚这样做是爱台湾,就会显示他们爱台湾是“有口无心”,他们只是藉用这个“口号”去攫取个人的政治利益,结果把台湾害了。

  爱台湾,不容易啊!声言爱台湾的人,不仅要自省,老百姓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前途,尤其要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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