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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定6000万受贿目标是蔑视法律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12 09:31:56 |
不过,再动听的辩词、再隐蔽的手段都无法掩饰其受贿之实。试想,这些腐败官员们若不是手握权力,并且大搞权钱交易,哪里有收受巨额“礼金”或“发展经济”的便利呢?至于在家里藏匿巨款这样的“个人爱好”,恐怕更是天方夜谭了吧!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贪腐数字,一连串掩饰贪腐行为的怪论,折射出贪官自认为“收钱有理”的扭曲心态。尤其是叶树养这样“有目标、有原则”的超级“病毒”,更是冲击着监管部门的监督底线。从这个意义上讲,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审计制度、监管制度、网络监督都应当齐头并进,让贪腐之手止于制度震慑之下! (作者:赵国旗) 新闻链接: 6000万受贿目标是对反腐制度的嘲讽 (新京报,2010年01月12日,作者杨耕身) 叶树养为自己定下的“3个2000万”的贪腐目标,不是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贪腐传奇,而是一次对于反腐机制的嘲弄与羞辱。 “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披露,叶树养曾给自己定下这样的“ 宏伟目标”。他从1988年在任新丰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贿赂开始,至2008年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月11日《广州日报》) 或许叶树养贪污受贿的金额不是最多的,但叶树养之贪婪,之跋扈,之为所欲为,并能够长期腐而不败,却让人叹为观止。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甚至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新华社报道认为,叶树养之所以没有被及时查处,一方面与他敛财手段颇为隐蔽有关,另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和“一把手”监督难有关。这未尝不是一种反思,但是要说到叶树养敛财手段隐蔽,我不以为然。 石门水电站是在2001年8月15日被贱卖,其时叶树养任新丰县县委书记。“为什么不卖给出价高的,反而卖给出价低的?让人怀疑其中存在什么猫腻。”为此,电站200多名职工赶到县政府大楼前静坐抗议,但受到叶的怒斥:“我卖电站关你什么事!”职工们纷纷上访检举叶树养的所作所为,但所有检举材料都原封不动地回到了叶树养手中。而且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也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很多人反映叶树养作风霸道、胆大妄为、敛财成风的负面情况。当百姓怨声载道,检举材料络绎不绝,还能说叶树养的敛财手段颇为隐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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