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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悍马收购 说明了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10-02-26 11:45:25  


 
  以腾中重工是私营企业为由,否认政府审查的必要性是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这样一家企业投入建设必定需要不少贷款,项目失败意味着信贷风险;一家大型工厂如果不能正常投产运营,占用耕地的建厂区需要上百年时间才能恢复耕作;即使收购方真实目的是为股市或其他市场制造题材、操纵牟利,这笔交易也让股市投资者面临额外的风险。

  正因为如此,即使腾中收购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的交易获批,有关政府部门也必须严防日后批准占用耕地建厂,结果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也很难找到销路的产品;即使政府批准这笔收购交易,各商业银行也需要对此案收购方实行更为审慎的信贷政策,防止收购方高风险,而且高度不透明的经营策略令其贷款面临巨大风险。

  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这种情况下,腾中须向商务部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批之用: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其中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等。

  既然商务部发言人已经明确表示与腾中方面进行过非正式沟通,但“这件事最主要的还应当是企业自主的决策,他要对并购的方案、并购的企业组织模式提出一个合理的方案”,而“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一个合理的方案出来,没有收到正式的申报”,是不是腾中方面根本就提不出一个“合理的方案”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又是为什么提不出合理方案呢?

  腾中悍马交易的疑云终将廓清,不诚信而蓄意炒作者即使收获了一时的“知名度”,也终将为此付出代价。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这笔交易及其争议是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警示。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创造了海外投资的良机,我国政府也为此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但这并不等于就没有心怀叵测之辈企图打着“对外直接投资”旗号洗钱和资本外逃,不等于就没有人会企图套取银行和投资者巨额资金后,以对外投资名义卷款出逃,给国内留下满地烂账。实际上,中国改革开放后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历程,始终伴随着资本外逃和洗钱的问题。而在近两年的海外投资热潮中,某些投资额数以亿计的交易也颇为可疑。政府有关部门、商业银行应当对此给予足够警惕,并不排除在时机成熟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海外直接投资热潮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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