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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冰:政府何必“调控”房地产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17 10:08:34 |
随着全国两会的闭幕,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炒作和泡沫问题、以及应当采取何种政策进行调控的激烈争论似乎已经偃旗息鼓。看起来,大多数国人已经达成了如下共识: 1)中国目前的商品房价格存在不合理的虚高,有些地方已经达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2)造成这种虚高的原因在于急功近利的地方政府与贪得无厌的开发商之间的共谋;3)由于住房系公民生活的必需品,因而它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如不对房地产市场施以有效调控,必将损害社会公正;4)正确的调控路径业已明确,那就是要在指导思想上将房地产分为纯粹市场化的商品与政府必须承担责任的保障品两个不同部分;5)对纯粹市场化的商品房市场那部分,政府不直接介入,但应当通过调整税收和银行贷款利率等财政、货币手段提高交易门槛,抑制投机,挤压价格泡沫;6)对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解决的另一部分社会居住需求,政府应该通过加大提供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及无产权的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供应予以解决。 上述6个句式大致勾勒出了时下许多人对中国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看法。但在我看来,它们又都包含了很多的似是而非之处,而建立在这种共识基础上的政府调控,更令人担忧。 “共谋”的形成,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存在行政垄断 地方政府为什么会与房地产开放商达成这种旨在推动房价上涨的共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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