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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是个新好概念

http://www.CRNTT.com   2010-04-12 07:59:45  


 
  正因为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两特区都是同属于中华民族经济,因而两个“CEPA”都可以作出适当让步,如香港、澳门的劳工、个体户可到内地工作、开业,但内地的劳工、个体户不能随意到香港、澳门工作、开业。同样,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ECFA”,也有其类似的“让利”。这并非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FTA”那样绝对讲究“平等”,而是因为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因而“ECFA”就是“哥哥”与“弟弟”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哥哥”可以向“弟弟”“让利”。因此,习近平的“中华民族经济”论述,就使“让利说”被赋上了理论依据。

  实际上,王毅在为钱复一行举办的招待酒会上的致辞,在总结“习钱会”的内容时,就指出“两岸经济合作说到底,源于共同的血脉之亲、同胞之情以及民族之爱,这已然超越了一般的生意伙伴和单纯的利益交换。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对方遇到困难的时候感同身受,不计得失地伸出援手。”这就较好地诠释了“两岸经济是中华民族经济”的命题及“ECFA”的“让利”本质。

  “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虽然是经济范畴语言,但其实也可延伸到政治范畴上去。因为中华民族的具体内涵,当然也包括了民进党人,及思想感情上倾向于民进党的台湾同胞。因此,相信未来两岸协商“先经后政”、“先易后难”地进入政治对话阶段之时,北京将不会排斥民进党人在内的泛绿群众,并将之收纳进两岸政治对话的对象,至少是要考虑其利益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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