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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史:从梁启超那里“再出发”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06 08:50:20 |
梁氏《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写完于《中国历史研究法》发表之后一年(约在1922年底),其副题是“对于旧着《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既是“修补及修正”,就不是全盘推翻。这篇文章介于1921年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与1926年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篇》之间。梁启超的两部历史哲学之作之间有全然不同的历史精神:前者更强调以历史来“记述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后者则迥异,侧重“旧史学”的人、事、物、地方、断代之专史。《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乃是梁氏从“新史学”倒过来过渡到“旧史学”的桥梁(我给新旧史学打上引号,是因为二者的区分本难断定)。 在这篇值得当下文化史细细品读的文章中,梁启超指出,“历史为人类活动所造成,而人类活动有两种:一种是属于自然系者,一种是属于文化系者”,而历史中人类“自然系的活动”与“文化系的活动”之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梁启超认为,不同于注重“自然系的活动”的一般历史研究,文化史研究的特殊性在于它遵循的“法则”,应是非归纳法、非因果律、带有知识进化之坚持的。 在梁启超看来,文化史有以下三个大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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