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正确 香港政改应启航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11 10:51:37 |
政改方案内容的解释,帮助市民增进对政改方案的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讲话提供了重要指导。“香港号”的方向和目标必须根据《基本法》来确定,“起锚”后便要前行。 为了争取更多香港市民支持特区政府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方案,促使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6月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的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政府议案,最近,特区政府发动了以“起锚”(ActNow)为口号的宣传活动。 有关活动的成效,有赖于特区政府加强关于政改方案内容的解释,以帮助不少对政改方案不甚了了的香港市民增进对政改方案的了解。在这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6月7日讲话提供了重要指导。 起锚之后便要前行 与此同时,还需深思,如果多种因素使2012年政制发展又一次“原地踏步”,那么,今后“香港号”将如何把正其方向和目标? 如果政制发展又一次“原地踏步”,今后“香港号”将如何把正其方向和目标? “起锚”是相对于“抛锚”而言。“起锚”后如何前行,不因为“起”了“锚”就迎刃而解了。 诚然,“香港号”的方向和目标必须根据《基本法》来确定。然而,关于《基本法》,香港对立政治派别的理解和贯彻大相径庭。 例如,关于“港人治港”,爱国爱港阵营的理解是,必须是香港人按照《基本法》来治港即所谓“以法治港”。但是,有人却解释为,只要是香港人在香港做的便是“港人治港”。于是,“5区总辞,变相公投”被归入“港人治港”,抬举“5区公投运动”领袖也被视为“港人治港”必定会发生的事。不一而足。 经济转型不能滞后 如果香港人在香港所做的一切都属于“港人治港”而予以肯定,那么,还需要“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吗?! “一国两制”列在“港人治港”的前面,意味着“港人治港”必须遵循“一国两制”。《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指针,香港人在香港所做一切必须以《基本法》为本。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活生生的事业,与时俱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基本法》有关条款做合乎其立法原意的解释,并对香港政制发展做合乎《基本法》的决定,正是指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与时俱进。所以,香港人在香港所做的一切也必须符合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基本法》的解释及相关决定。“香港号”不只是政制发展问题,还有经济转型问题。 在政制发展上,“起锚”不易,“起锚”后牢牢把握政制发展正确方向更难。在经济转型上,特区政府在一年前关于推动“六大优势产业”的决定,尽管有争议,却总算是“起”了“锚”。但问题是,一年过去了,“香港号”在向知识经济转型上缺乏行动。不客气地说,“锚”是“起”了,但是,“船”依然在徘徊。 在无风无浪的环境里,船是可以起了锚徘徊的。问题是,全球经济大环境和香港本地经济小气候都不是“无风无浪”,而是“风高浪急”。如果发展经济新增长点的决定依然停留于口头或纸面,那么,“香港号”在经济上就会不进则退。 尽快解决深层矛盾 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杞人忧天,决不能低估香港许多居民对于香港前途和命运的困惑或疑虑。香港七百万居民在呼唤“香港号”船长和舵手展示正确、坚定、有效的驾驭能力。首鼠两端,左右摇摆,进退失据,只会把“香港号”引入歧途。 面对“香港号”任重道远、前路曲折,香港政治团体和政治人物普遍地缺乏政治才干以致香港领导明显软弱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有人以为“一国两制”50年不变,就可以把上世纪70年代治理当时香港的方略继续用来管治今日香港。 有人以为“香港号”在经济上可以随国家同行,但在政治上必须跟西方大国走。 有人埋怨香港走向普选太慢,却对香港向知识经济转型蹉跎光阴视若无睹。 有人谈民主是高喊口号,谈经济是“支离破碎”,谈民生是一味迁就“民粹主义”。 不少身居高位者,缺乏对香港长远关怀。大众必须扎根于香港,却无法令其愿望和诉求转变为有效的施政。香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遭遇的深层次问题岂是急速推行西方政治模式所能克服。 相反,不顾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强行移植西方政治模式,只会加剧香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必须对香港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历史做全面总结,尤其,必须对香港回归祖国以12年多年历史做深刻总结。“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伟大探索处于最深刻也最重要的转捩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