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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天才”为何进不了复旦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26 12:01:31 |
在我国,大学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也由此陷入两难困境,一方面,从教育发展看,大学只有自主办学,才能使学校具有灵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语),没有办学自主权的大学,只能失魂落魄;而另一方面,把办学自主权交到缺乏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的办学者手中,人们担心,极有可能被乱用,教育的公平将失去保障。 在这种两难困境中,我国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选择了赋予高校有限自主权的方式,即高校先对学生进行自主招生测试,确定学生的自主招生资格,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再参加统一高考,统一高考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一本线或者低于高校当地录取分数线10-20分),这种模式,本来是兼顾公平和自主权的“理想模式”,然而,这种“理想模式”,导致的结果,却是半吊子的自主招生,以及公众的普遍质疑。所谓半吊子自主招生,从孙见坤同学的录取结果可见一斑,高校并没有真正选择学生的权利;而公众之所以质疑,是由于获得有限自主权的高校,并没有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公众对高校的有限自主权,也不放心。 我们以为,突破困境的途径,应是在赋予高校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基础上,建立高校合理使用办学自主权的办学制度,以及受教育者选择教育的机制。 以自主招生改革而言,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应同步进行如下改革:其一,高校内部管理的改革,建立教授委员会,由之下的教育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事宜,招生标准、招生过程全部公开、透明。其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高校的改革,对于自主招生高校,一名考生可同时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自由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这种学生对学校的选择,将促进大学竞争机制建立,受教育者的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尊重。 如果这两方面改革无法推进,那么,我国大学将很难获得公众的充分信任,于是,自主招生改革,将会一直在“谈到人才时渴望改革,谈到公平时反对改革”的无休止争论中,贻误时机,而事实上,培养人才和教育公平,完全可以结合起来,实现这两者结合的,就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我国《教育规划纲要》已经对此做出了规划,但这一改革,取决于教育管理部门是不是真正放权,学校的行政领导的权力是不是真正受制约,教授能否获得充分的自主权,学生是否拥有选择教育、评价教育的权利。(作者:熊丙奇,教育学者 来源:2010年08月26日东方网 原题:教授的坚持为何难成“教育美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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