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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要两制政治人才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16 09:19:03 |
曾荫权先生在其2010至2011年施政报告中谈到香港需要吸引更多来自不同界别的政治人才,为此,他提出来“我们须研究更灵活的安排,例如是否设立‘旋转门’。”(该报告155) 鉴于特区第三届政府自2008年5月扩大政治问责制至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以来,至今,仍未能为所有政策局都配置副局长和政治助理,而已经就职的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最近被“一刀切”地“冻薪”,香港的确是缺乏政治人才。问题在于真正缺乏的是何种政治人才?对此,不同政治背景和立场的政治团体、政治人物的看法是不相同的。 制订及推行政策重要 在我看来,香港既缺乏一般意义上的政治人才,也缺乏为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所需要的特殊的政治人才。 所谓“一般意义上的政治人才”是指:具备制订和推行现代社会公共政策能力的政治人才,以及具备开展现代社会政治活动能力的政治人才。这两类人可以有区别,譬如有些人擅长于政党组织工作和街头政治运动,而未必善于制订和推行公共政策。当然,出色的政治人才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兼具这两类能力,卓越的政治人才更是这两类能力都相当出众。 毋需讳言,10多年来,特区政府的管治和施政,各政治团体或政治人物在立法会或其他政治性场合的表现,显示香港缺乏“一般意义上的政治人才”。就以最近立法会否决关于把5公顷土地从清水湾郊野公园剔除、用来扩大将军澳堆填区指令一事为例,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处置香港固体废物政策失当是显而易见的。 至今,香港社会不少人对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治才干仍有深刻印象。但是,彭定康显然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所需要的特殊的政治人才。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所需要的特殊的政治人才必须具备一般意义的政治才干,具备一般意义的政治才干却未必成得了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所需要的特殊政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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