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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黑金”抢夺战

http://www.CRNTT.com   2010-12-14 13:37:45  


 
  以此为拐点,令李家沟村矿权尽失。

  一纸采矿许可证,定了大乾坤。依据批文,王文学将井口移到梅庄村,亦有增强自己对联办煤矿的掌控能力之意。

  2002年5月,王俊清父子将其所占的股权—大贝峁煤矿承包给王文学,后承包协议被榆林市中院判为无效,王家父子被踢出董事会。2004年2月,王文学换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变更为永兴乡大贝峁煤矿,经济类型变更为私营合作企业。

  繁复的腾挪转换,王文学所欲皆成。

失意的资产保卫战

  李家沟村民向有关部门举报未果。

  2004年4月20日,300多位村民来到煤矿,带上被褥、食物,堵住井口,要求王文学停产交还煤矿, “坚持了七天八夜”,来了200余名警察,驱赶村民,把地上的衣服、被子放火点燃。

  最终,警察控制了100余人,对40余人发了传唤证,最长关押了33天,最短关了9天。村支书杨春怀被关押了15天。他称,当时警察打了他三个耳光,那以后,听力就不行了。

  这些宋代著名“杨家将”驻军神木的后裔,展开了法律维权行动。

  2005年,李家沟村民委员会以杨步刚在承包经营期间,非法联营后再转包给王文学等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6年1月1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李家沟村请求杨步刚及王文学连带返还大贝峁煤矿及相关生产经营证照,及赔偿其3100万元损失没有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较量双方力量愈发悬殊。王文学“苦心经营”其名下煤矿,“钱又多,根又深”,而李家沟村因之前上访、打官司已陷贫穷无告之境。

  2006年2月2日,李家沟村召开村民大会,同意由村民自愿集资,形成风险投资,改用“股份制诉讼”,会议的决议:若收回煤矿,风险投资与村委会将各占50%股份。一时,有村民找朋友、亲戚借钱,也有人去典当行借贷。

  随后,李家沟村不服陕西省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文学认可大贝峁煤矿的采矿权由李家沟村村委会享有;李家沟村委会同意王文学经营该矿至2013年9月30日;王承包期满时,将煤矿及相关证照交还李家沟村委会。

  2008年3月,王文学隐瞒李家沟村,在全省煤炭资源整合中,将煤矿扩界到6.656平方公里,扩容三倍有余。这个时间段令李家沟人异常担忧—王有内应,搅浑水?

  李家沟村人多次到登记管理机关,但变更相关证照处处遇阻。同年5月21日,他们申请省高院对民事调解书强制执行,省高院指令榆林市中院执行,而执行中院以“申请执行王文学一案没有具体执行内容”为由,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李家沟村多次赴省进京集体上访。

  2009年5月25日,陕西省国土厅做出行政决定,通知李家沟村尽快办理采矿证变更手续。然而,未待李家沟有动作,同年6月23日,陕西省国土厅遭王文学起诉,称被告的行政决定,在原告承包期内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

  同年9月2日,陕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专题问题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大贝峁煤矿采矿权应归李家沟集体所有,要求省国土厅、省工商局务必于同年9月15日前将此案办理完结。

  但与之呼应,陕西省国土厅遭王文学新的诉讼,历时一年之久。这边硝烟未止,今年3月,梅庄村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提起再审申请,要求与李家沟村各享有50%采矿权。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梅庄村关于享有大贝峁煤矿50%采矿权的再审申请。

  长达6年的一系列缠讼、维权,让李家沟村“力竭汗干”。所有人感到一种悲剧将要来临,悲剧终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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