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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降总税负而非结构性减税

http://www.CRNTT.com   2011-01-17 08:41:39  


 
  文章指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沉重的税负,构成了中国经济的基本制度生态,亦造就了中国产业难以自圆其说的“三维环境”:对内,宏观税负追英超美,企业负担沉重;对外,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利润空间日益被压缩。企业要生存下去:一是压低人力资本的成本;二是逃税漏税;三是尽可能逃避流通成本,用学者秦辉的话说,就是基本靠“低法治”优势、“低环境”优势、“低人权”优势等制度禀赋生存。很显然,中国企业要获得发展,必须支付比国际竞争对手很多倍的昂贵的制度成本,这是中国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的最大制度障碍。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中国企业的生存链非常脆弱,即使人民币小幅升值,对很多产业而言,都成为不可承受之重。

  面对沉重的税负躯壳,高层以“结构性减税”以抚慰,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就指出要在“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财政部在2010年12月31日年度会议的公报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章分析,结构性减税的提法总体没有错,但如果在政策的细节上设计不好,很容易沦为不减税的一个借口:其一,中国的税负问题,既存在结构性的不合理,但更重要的是总体税负过重,以广义的宏观税负口径计算,中国当属全球宏观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在总体税负过于沉重的情况下,首先要控制总体税负的规模;其二,对于整体税制的不合理,采用结构性减税的提法有其合理性,但纵观全球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改革,哪一个不是有增有减?就有增有减而论,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制改革都是“结构性减税”,而很显然,中国的税收政策恐怕不是“结构性减税”可以概括的;其三,“十二五”期间,加税的压力明显高于减税的动力,无论是未来营业税变增值税,还是开征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都是加税的举措,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在很多场合一再表示,未来减税的空间并不大;其四,减税的阻力之大超乎想象,在实体经济的造血功能日益萎缩的情况下,政府的收入增长压力很大,政府减税的动力不强,以个人所得税为例,连提高起征点这样的让利于民的举措都举步维艰,一些大的减税举措就可想而知。

  这意味着,如果不能正视中国总体税负过重的事实,在利益博弈复杂的情况下,仅仅提结构性减税,搞所谓的“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而不是首先通过限制政府的总体收入进行大规模的减税,最终结构性减税就会被演绎成“结构性的加税”。面对外界的压力,政府有推动减税的压力,以12月的政府税收收入来分析,根据统计,前11个月全国税收收入68332.36亿元,而全年的税收收入为77390亿,意味着12月份的税收收入居然高达9000多亿,而这还是在很多地方税务部门担心税收增长过快,引发外界的质疑,主动要求企业“压库”,将12月份的税收延缓到2011年上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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