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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总理那样珍视访民诉求

http://www.CRNTT.com   2011-01-27 11:25:46  


 
  许多时候,群众诉求并非无处表达,而是找到了地方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许多时候,矛盾纠纷并非不能化解,而是诉诸法律却遭遇“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当制度内的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时,制度外的手段便会被选择。现实中,那些合理诉求与极端表达手段相交织的现象,那些在司法渠道与信访渠道中不断往返的案件,那些“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逻辑,无不表明激活回应群众诉求制度的重要性。

  在改革攻坚和矛盾凸显期,地方治理往往面临着两难局面。但无论如何,面对种种复杂而琐碎的利益冲突,仅仅依靠行政权力或权宜措施,满足于简单的息事宁人,很难减少处理问题的“棘手感”,只会增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成本,进而导致社会生活的无规则和难以治理。

  古人说,智者当借力而行。对于政府处理矛盾纠纷而言,这个力,就是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制度。公正而刚性的制度,比苦口婆心更为可靠有效,比几十个人盯一个人的“截访”更为省力,也比“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方式更为经济。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不仅要善于处理具体问题,更要从具体案例中发现普遍问题,把解决个案上升到制度完善和环境改善的层面,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更便捷、更公信的制度渠道,鼓励更多人在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

  总之,任何时候都应该认识到,尽管可能见效不是那么快,尽管可能会有各种阻力,但“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制度化的方式才是解决矛盾冲突的根本途径,也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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